李德海因保管不善将张有山土地证书遗失,坐落:北兴镇民众村,地号:1-6-136,面积:424.875平方米,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证书作废

特此声明

克山县自然资源局

 20267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