吴希敏因保管不善将马振海土地证书遗失,坐落:西城镇自治村, 地号:7-2-389,面积:800.96平方米,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证书作废

特此声明

克山县自然资源局

 20267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