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宁波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和《宁波卫生职业技术学院公开招聘高层次、高技能人才(教师)公告》(2026年5月8日)规定的程序,宁波卫生职业技术学院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工作通过公开报名、综合考核、体检、考察,已进入择优聘用程序。根据综合考核、体检、考察结果,在合格人员中,经宁波卫生职业技术学院领导班子集体研究择优确定下列1名拟聘用人员,现公示名单如下:
序号 | 拟聘岗位 | 姓名 | 性别 | 出生年月 | 专业 | 学历及学位 | 备注 |
1 | 实验教师 | 刘国萍 | 女 | 1997.04 | 化学 | 研究生/博士 | 应届毕业生 |
1.公示期限为7个工作日,自公示之日算起;
2.对上述拟聘用人员如有异议,请向宁波卫生职业技术学院纪委办和人事处反映。
纪委办联系电话:0574-88126425,联系人:董老师
人事处联系电话:0574-88126007,联系人:孟老师
3.反映情况请本着实事求是的态度,真实准确,内容具体。
宁波卫生职业技术学院
2026年7月30日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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