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权证书/登记证明遗失(灭失)声明
权利人刘飞因保管不善,将川(2021)眉山天府新区不动产权第0007903号不动产权证书或者不动产登记证明遗失(灭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不动产权证书或者不动产登记证明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刘飞
2026年7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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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动产权证书/登记证明遗失(灭失)声明 权利人刘飞因 保管 不善,将川(2021)眉山天府新区不动产权第0007903号不动产权证书或者不动产登记证明遗失(灭失)。 根据《不动产 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 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 不...
不动产权证书/登记证明遗失(灭失)声明
权利人刘飞因保管不善,将川(2021)眉山天府新区不动产权第0007903号不动产权证书或者不动产登记证明遗失(灭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不动产权证书或者不动产登记证明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刘飞
2026年7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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