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国共产党政法工作条例》《廊坊市政法系统政治督察工作办法(试行)》《廊坊市政法系统纪律作风督查巡查实施办法(试行)》和《全市政法系统2026年度政治督察工作方案》安排部署,政治督察第1组将对市公安局治安管理支队开展政治督察,时间为2026年7月29日至31日。
根据政治督察工作职责和有关要求,主要受理社会各界和广大群众对被督察单位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以下事项的举报:(1)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和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及省市委工作要求不力;(2)政绩观偏差突出问题;(3)违反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4)违反党内政治生活若干准则,搞“圈子”文化“码头”文化;(5)选人用人导向不鲜明,带病提拔、违规提拔问题;(6)落实全面从严管党治警主体责任不力,干部队伍管理“宽松软”问题;(7)政法干警违纪违法问题;(8)需要反映涉及政法系统的其他事项。其他非督察范围内的个人诉求,将按规定转有关部门处理。
督察期间,在被督察单位设置征求意见箱;同时,设专门电子邮箱:lfszzdc@126.com,受理反映举报。
廊坊市政法系统2026年度政治督察第1组
2026年7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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