乐山市公安局市中区分局
关于“3.05”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的公告
我局正在侦办的“3.05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宜宾百进),为依法严厉打击非法集资犯罪,查清犯罪事实,全面收集证据,最大限度依法保障广大集资参与人的相关权益,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登记对象和时间
关于“3.05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尚未到我局报案登记的集资参与人,务必于2026年8月28日前到我局经济犯罪侦查大队进行报案登记。
二、报案登记地点
乐山市公安局市中区分局经济犯罪侦查大队(乐山市市中区文昌宫南巷202号)。
三、登记时需提供的资料
(一)集资参与人有效身份证复印件(带原件核对);
(二)资金交易明细。提供银行交易、微信、支付宝等交易明细,若是银行账户转账交易的,请到相关银行打印账户交易明细;若是微信、支付宝等第三方平台交易的,请打印微信、支付宝交易明细;并标示收支项;
(三)其他能反映案件事实的材料复印件(带原件核对)。
特此通告。
联系人:刘警官
联系方式:0833-2102292
乐山市公安局市中区分局
2026年7月28日
(编辑:杨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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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