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政策指南

  • 时间:2026-07-28 17: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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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来源:平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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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小微企业招用高校毕业生社会保险补贴

1.政策规定:招用毕业年度和离校2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并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小微企业。按小微企业为高校毕业生实际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和失业保险费给予补贴,不包括高校毕业生个人缴纳部分。补贴期限最长不超过12个月,对超过社保缴费基数100%部分不予补贴。

2.申请条件:参保零失信企业。按照属地原则,向所在地人社部门申请办理。

3.办理流程社会保险补贴实行“先缴后补”。招用毕业年度和离校2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的小微企业向当地人社部门提交基本身份类证明(或毕业证书)复印件、劳动合同复印件等资料。经人社部门审核后,按规定将补贴资金拨付到单位银行账户。

4.政策咨询:市就业服务中心就业服务科;咨询电话:0933-8610583。

5.业务经办:各县(市、区)人社局。

二、高校毕业生灵活就业社会保险补贴

1.政策规定:对离校2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实现灵活就业的,按规定给予社会保险补贴。补贴标准按不超过其个人实际缴费的三分之二给予补贴,对超过社保缴费基数100%部分不予补贴。

2.申请条件:离校2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在公共就业服务机构进行灵活就业登记,并按规定缴纳社会保险的。补贴期限最长不超过2年。

3.办理流程符合条件人员应向当地人社部门提供基本身份类证明(或毕业证书)复印件、灵活就业证明材料等。经人社部门审核后,按规定将补贴资金拨付到申请者本人社会保障卡银行账户。

4.政策咨询:市就业服务中心就业服务科;咨询电话:0933-8610583。

5.业务经办:各县(市、区)人社局。

三、创业担保贷款

1.政策规定:支持创业带动就业,对符合条件的人员,从事个体经营、合伙创业可申请最高不超过30万元、贷款期限最长不超过3年的个人创业担保贷款;符合条件的小微企业可申请最高不超过400万元、贷款期限最长不超过2年的小微企业创业担保贷款。按规定给予贴息。

2.申请条件:对符合规定条件的创业者个人或小微企业,在市内从事个体经营、合伙创业的城镇登记失业人员、就业困难人员、退役军人、刑满释放人员、高校毕业生等可申请个人创业担保贷款。小微企业在申请创业担保贷款前1年内新招用符合创业担保贷款申请条件的人数达到企业现有在职职工人数10% (超过100人的企业达到5%),并与其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无拖欠职工工资、欠缴社会保险费等违法违规信用记录。按照属地原则,向所在地人社部门申请办理。

3.办理流程:个人、企业向当地人社部门提出申请,提供《个人创业担保贷款申请书》、《企业创业担保贷款申请书》、营业执照、法人身份证、吸纳符合条件人员花名册、企业缴纳社会保险凭证等材料。人社部门会同经办银行对贷款主体信用状况、生产经营状况审核后,按规定向借款人发放贷款。

4.政策咨询:市就业服务中心创业指导科;联系电话:0933-8226695。

5.业务经办:市就业服务中心创业指导科,各县(市、区)人社局。

四、一次性创业补贴

1.政策规定:对首次创办小微企业或从事个体经营,且所创办企业或个体工商户自工商登记注册之日起正常运营1年以上的离校2年内高校毕业生、就业困难人员、就业困难退役军人、返乡入乡农民工,有条件的县(市、区)可给予5000元一次性创业补贴。

2.申请条件:首次创办小微企业或从事个体经营,且所创办企业或个体工商户自登记注册之日起正常运营一年以上。

3.办理流程:符合条件创业人员向人社部门提供基本身份类证明,营业执照正副本复印件、个人真实性承诺书等材料。经人社部门审核后,将资金拨付到本人社会保障卡银行账户。

4.政策咨询:市就业服务中心创业指导科;联系电话:0933-8226695。

5.业务经办:各县(市、区)人社局。

五、政府补贴性职业技能培训

1.政策规定:参加人社部门组织的职业技能培训人员,可按规定享受职业技能培训补贴。可享受职业培训补贴的人员范围包括毕业年度高校毕业生、城乡未继续升学的应届初高中毕业生、农村转移就业劳动者、城镇登记失业人员、就业困难人员等(统称五类人员);以及符合条件的企业职工。

2.办理流程:职业技能培训补贴实行“先垫后补”和“信用支付”等办法,培训补贴可以由符合条件的群体直接向人社部门申请,也可由培训机构代为申请。企业直接组织职工培训并承担培训成本的,直接向人社部门申请。

3.政策咨询:市人社局职业能力建设科;联系电话:0933-8213434。

4.业务经办:各县(市、区)人社局。

六、就业见习补贴

1.政策规定:对吸纳离校2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和16-24岁失业青年的见习单位给予就业见习补贴。按照见习期内见习人员实际在岗时间,给予见习单位每人每月1000元就业见习补贴,用于见习单位支付见习人员见习期间基本生活费、为见习人员办理人身意外伤害保险,以及对见习人员的指导管理费用。对见习人员见习期满留用率达到50%-60%(不含60%)、60%-70%(不含70%)、70%及以上的,补贴标准分别提高至1200元、1350元和1500元。见习期限为3-12个月,见习补贴最长不超过12个月。

2.申请条件:依法成立或注册登记的企事业单位(不含参公事业单位)、社会组织向所在地人社部门申报成为就业见习单位,开发见习岗位。有见习意愿且符合条件的人员可向意向见习单位提出申请,或由人社部门推荐见习单位,参加就业见习。

3.办理流程:符合条件的就业见习单位向所在地人社部门提供见习人员基本身份类证明(或毕业证书)复印件、就业见习协议书、单位发放基本生活补助明细账单、为见习人员办理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发票复印件等材料。经人社部门审核后,按规定将补贴资金拨付到申请单位银行账户。

4.政策咨询:市人才中心普通高校毕业生择业指导科;联系电话:0933-8226225。

5.业务经办:各县(市、区)人社局。

七、困难学生一次性求职补贴

1.政策规定:对市内普通高校、中等职业学校、技工院校毕业学年有就业创业意愿并积极求职创业的最低生活保障家庭、零就业家庭、防止返贫监测对象家庭、特困人员、残疾人及毕业学年获得国家助学贷款的高校毕业生(具体发放对象以省人社厅当年要求为准),按每人1000元给予一次性求职补贴。

2.申请条件:符合条件的最低生活保障家庭、零就业家庭、防止返贫监测对象家庭、特困人员、残疾人及毕业学年获得国家助学贷款的高校毕业生。

3.办理流程:省人社厅对补贴发放作出具体安排后,符合条件的毕业生通过“甘肃人社公共服务平台”在线提交申请资料,申请完成后由毕业生所在院校初审、县级人社部门复审,审核通过后院校在本校内公示,公示无异议后,由县(市、区)人社部门报请财政部门,将补贴资金拨付各院校账户,再由各院校发放到毕业生账户。

4.政策咨询:市人才中心普通高校毕业生择业指导科;联系电话:0933-8226225。

5.业务经办:各县(市、区)人社局。

八、支持1万名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到基层就业项目

1.政策规定:采取省级财政适当补贴、毕业生与用人单位双向选择的方式,支持未就业普通高校毕业生到基层单位就业。省级财政对聘用的毕业生按照每人每月1500元的标准给予生活补贴,补贴期限3年。用人单位与毕业生依法订立劳动合同、缴纳各项社会保险并按时足额发放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工资报酬;招聘单位可按有关规定申请享受社会保险补贴和职业培训补贴。

2.申请条件:未就业的甘肃生源普通高校毕业生、省内技师学院预备技师班和高级工班毕业生;根据有关政策规定,愿意在我市就业的省内院校新疆、西藏籍少数民族毕业生。省内涉藏地区毕业生可放宽至普通中专学历。本方案中的“未就业”以未参加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作为判断标准。鼓励用人单位优先招聘脱贫、易返贫致贫、城乡低保、零就业家庭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及就业困难的未就业高校毕业生。

3.办理流程:根据省上下达指标数,采取线上线下招聘会等形式,组织招聘单位与未就业普通高校毕业生开展双向对接,符合资格条件的用人单位自愿申报纳入项目招聘补贴范围的人员,经市、县(市、区)人社部门审核后确认纳入。对纳入项目范围的高校毕业生享受相关政策。

4.政策咨询:市人才中心人才资源开发科;联系电话:0933-8228465。

5.业务经办:各县(市、区)人社局。

九、吸纳高校毕业生到企业就业

博士研究生、“双一流”高校硕士研究生、普通高校硕士研究生、“双一流”高校本科生与市内企业签订5年以上劳动合同的,分别一次性给予30万元、15万元、3万元、3万元补贴(不包括医学类)。普通高校本科生到市内规上企业、重点产业链链主企业就业的,一次性给予1万元补贴。

十、鼓励应征入伍

对应征入伍的高校毕业生,给予学费补偿和国家助学贷款代偿、退役后考研加分、研究生和专升本单列招生计划等优惠政策。家庭按规定享受军属待遇。部队服役经历视为基层工作经历。有意向参军入伍的大学生可向所在学校或所在县(市、区)人武部咨询有关政策,详情请关注全国征兵网https://www.gfbzb.gov.cn。

十一、购房补贴

支持高校毕业生来平留平就业创业安居。大中专毕业生在平凉市以灵活就业人员身份缴存住房公积金,申请办理住房公积金贷款购买首套自住住房,给予1万元购房补贴。

政策咨询:平凉市住房公积金中心;联系电话:0933-8239566。

十二、人才招聘服务

1.就业援助月活动。聚焦登记失业人员、就业困难人员,联合残联举办专场招聘、职业指导,做好就业兜底帮扶。

2.春风行动。2—3月,面向农村劳动者(重点防止返贫致贫对象)及各类用工单位,联合多部门开展就业帮扶,支持外出及就地就近就业。

3.全国城市联合招聘高校毕业生春季专场活动。4—5月,聚焦2026届及往届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开展线上线下招聘;市、县同步开展集市、直播带岗等服务。

4. 2026年“百日千万招聘专项行动”。6—8月,重点服务2026届及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兼顾各类劳动者及用人单位,开展各类岗位对接活动。

5.直播带岗专项招聘周活动。9月上旬,聚焦新兴业态及劳务品牌用工需求,依托新媒体开展直播带岗、政策咨询等服务。

6.民营企业服务月活动。9月,聚焦民营企业,联合多部门开展政策宣传、专场招聘,发挥民营企业就业主渠道作用。

7.金秋招聘月活动。10月,服务各类用人单位及劳动者,开展调研宣讲、专场招聘,推动供需精准对接。

8.全国城市联合招聘高校毕业生秋季专场活动。10—11月,聚焦2026届及往届未就业高校毕业生,举办招聘会及多样化就业服务。

9.全国人力资源市场高校毕业生就业服务专项行动。11—12月,面向2026届及往届未就业高校毕业生,依托新媒体开展专场招聘、就业指导等精准服务。

10.中央企业面向西藏青海新疆高校毕业生专场活动。2026年9月至2027年6月,根据人社部联合教育部、国务院国资委、有关中央企业的统一安排,面向西藏、青海、新疆和四川、云南、甘肃涉藏州县2026届未就业高校毕业生、2027届高校毕业生,组织开展招聘活动、就业见习,更好支持民族地区和边疆地区高校毕业生就业。

11.政策咨询:市人才中心人才资源开发科;联系电话:0933-8228465。

12.业务经办:市人力资源市场,各县(市、区)人社局。(市人力资源市场:0933-8228465、崆峒区:0933-8227692、华亭市:0933-7722713、泾川县:0933-3321591、灵台县:0933-3625589、崇信县:0933-6102308、庄浪县:0933-6610308、静宁县:0933-2588586。

13.招聘信息查询渠道:

微信平台:平凉市人力资源市场微信公众号、视频号;崆峒人社微信公众号;华亭人社微信公众号、视频号;庄浪人社微信公众号、视频号;泾川人社微信公众号;灵台人社发布微信公众号;静宁人社微信公众号、视频号;崇信县人力资源市场微信公众号。

抖音平台:平凉市人力资源市场抖音号;崆峒人社抖音号;华亭人社抖音号;庄浪人社抖音号;泾川人社抖音号;灵台人社抖音号;静宁人社抖音号;崇信人社抖音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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