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有力有效推动全市纠治困难群众救助不到位工作,今年3月至6月,我市在全市范围内开展了“不漏一户、不落一人”困难群众排查试点工作,切实做到了困难群众“应保尽保、应养尽养、应救尽救”。
试点先行,探索可复制经验
此次试点工作自2026年3月启动,6月底前结束,历时四个月。各县区民政局选取11个村(社区)作为试点单位,充分考虑救助工作基础、基层民政工作力量、村(居)民自治水平等因素,试点名单报市民政局备案。试点期间,通过村务公开栏张贴公告、微信群发布救助政策、发放宣传页、集中宣讲等方式,大力宣传社会救助申请条件、办理流程,增强群众政策知晓度和参与度。
逐人逐户,摸清救助底数
在排查阶段,各乡镇(街道)、村(社区)工作人员对辖区居民特别是防止返贫致贫对象、重度残疾人、重病患者、受灾群众和失业人员、灵活就业人员等特殊群体,以及近2年申请未通过及动态退出救助范围的家庭,进行“逐人逐户”走访,建立“一户一档”排查台账,详细记录家庭经济状况。依托乡镇(街道)现有救助经办人员,整合村(社区)网格员、志愿者、驻村工作队、社会工作者等力量,组建“逐人逐户”排查工作队伍,建立“县区民政部门帮扶、乡镇(街道)具体负责、村(社区)配合落实”的三级联动机制。市县两级不定期抽查试点工作落实情况,村(社区)干部及网格员发挥“人熟、地熟、情况熟”的优势,协助开展入户走访和信息报送。
精准认定,分类施策救助
在入户核查中,工作人员不仅看收入,还综合考虑家庭成员罹患重病、重度残疾、高额医疗支出等刚性支出情况,认真落实维持生产生活的必需财产豁免、刚性支出和就业成本扣减等政策,避免“硬算账”,做到具体问题具体分析、特殊情况区别对待-。各县区民政局及时进行家庭状况核对,对审核确认符合条件的低保对象、特困供养人员纳入相应保障范围,按时足额发放困难群众救助补助资金-。对遭遇突发事件、意外伤害、重大疾病等原因导致基本生活陷入困境,其他社会救助制度暂时无法覆盖或救助后基本生活仍有严重困难的家庭或个人,符合条件的根据困难情形予以救助。对家庭收入、支出、财产状况符合规定的,精准认定为低保边缘家庭或刚性支出困难家庭,并及时录入社会救助动态监测信息平台。对此次排查出的不符合救助条件但处于边缘的居民定期回访,一旦符合条件立即启动救助程序。
成效初显,兜牢民生底线
经过全面排查和精准认定,试点工作取得扎实成效。全市累计排摸3491户8261人,经核查纳入低保19户30人,特困5户5人,符合临时救助条件的32户103人,发放临时救助金19.245万元,认定低保边缘家庭5户14人,刚性支出困难家庭2户8人。通过“政策找人”和“数据找人”相结合的方式,有效确保了符合条件的困难群众准确、及时纳入相应救助范围,纠正了“应保未保”问题。
下一步,我市将认真总结试点经验,提炼可复制、可推广的工作模式和方法,为全市全面推广积累经验。同时,持续健全困难群众救助长效机制,依托动态监测平台推动“政策找人”,确保救助体系覆盖全面、衔接紧密、运转高效,切实兜牢基本民生保障底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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