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推进绿色矿山建设。立足矿产资源开发管控实际,常态化推进绿色矿山提质建设,督促矿山企业落实“边开采、边修复、边治理”主体责任,引导企业加大生态改造投入,统筹兼顾产业发展与生态保护,持续提升矿产产业发展质效与绿色能级。今年以来,全市新增3家省级绿色矿山、1家市级绿色矿山。二是筑牢安全生产防线。健全部门联动协作工作机制,组建专项排查工作组,聚焦持证生产矿山、历史遗留废弃矿山两大重点领域,开展全覆盖、拉网式安全隐患排查整治,从严守住矿山安全生产底线。目前,已完成9座持证矿山、33座废弃矿山排查工作,累计排查发现隐患问题3个,均已全部完成整改销号。三是精准开展生态修复。坚持“因地制宜、科学施策、自然恢复为主、人工修复为辅”原则,投入23万元专项经费,开展矿山沉降、水土监测及裸露地块生态修复等工作,推动矿山生态环境持续改善。目前,已督促5座生产矿山制定2026年度生态修复方案,2026年度0.24亩修复任务已全部落地完成,修复率达100%。
正文内容宜春市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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