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保障监察行政处理决定书》(阳人社监理决〔2026〕30号)送达公告(山东坤钰新材料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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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坤钰新材料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史小蒙):

本机关受理钱政志反映你单位拖欠劳动报酬一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之规定,因采取其他方式均无法送达,现向你单位公告送达《劳动保障监察行政处理决定书》(阳人社监理决〔202630)。该文书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

特此公告。

附件:劳动保障监察行政处理决定书.pd

联系电话:  0543-821508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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阳信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6年7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