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占林因保管不善将李占江、李普生土地证书遗失,坐落:西建乡同权村,地号:06-01-006、06-01-007,面积:717.75平方米、693平方米,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证书作废

特此声明

克山县自然资源局

 20267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