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落实全国总社、省供销社关于规范“中国供销合作社”标识管理工作要求,加大标识使用管理力度,守护供销合作社品牌形象与合法权益,近日,市供销社聚焦“三类突出问题、两类重点使用主体”开展标识规范使用专项整治,全面规范全市供销标识使用秩序。

系统聚焦基层供销社、社有企业及开放办社企业等重点经营主体开展全覆盖实地核查,逐户核验主体资质、授权备案手续、标识悬挂及线上线下宣传载体使用情况,建立动态排查台账,实行清单化管理、逐项销号。经全面排查,系统共有77家企业使用供销标识,其中社有企业11家,开放办社企业36家,基层社30家。现有32家企业标识使用不规范,除1家开放办社企业为授权过期续用外,其余31家均为无股权关系开放办社企业,相关公司及县区供销社已制定整改措施,明确整改期限,确保于7月底前完成整改。

通过此次专项整治,有效解决了系统内标识使用不规范问题,切实提升了我市供销系统整体形象。下一步,市供销社将持续强化标识规范化管理,常态化开展监督检查,以精细化管理守护供销品牌安全,不断提升系统规范化运营水平,切实维护供销品牌形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