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理程序规定》(公安部令第157号)第十六条第二款之规定,现将本批次13处16套固定式道路交通技术监控设备设置地点予以公布(见附件),并将于公布一周后启用。

序号

辖区

点位名称

查处的违法行为种类

1

翔安区

翔安大道西岩路跨线桥至湖头村人行天桥路段

超速行驶

2

翔安区

翔安大道舫山西路匝道口(翔安大道石碑)至郑坂村人行天桥路段

超速行驶

3

海沧区

滨湖路与沧虹路交叉口

违反交通信号、逆行

4

海沧区

东孚南路与后祥北路交叉口

违反交通信号、逆行

5

海沧区

石囷路

违法停车

6

海沧区

海景北街

违法停车

7

海沧区

渐美南路

违法停车

8

海沧区

大埕北路

违法停车

9

海沧区

双埕西路

违法停车

10

海沧区

渐美东路

违法停车

11

海沧区

海景东五路

违法停车

12

海沧区

新垵北路霞飞路口至阳庚中路口路段

违法停车

13

海沧区

东孚西路孚莲路口至东瑶路口路段

违法停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