丹东市软枣猕猴桃协会因完成宗旨,经单位法人承诺、业务主管单位丹东市林业和草原局批准,申请注销。经清算审计,该单位有剩余财产现金9919.38元,按照《辽宁省社会组织注销办法(试行)》第二十条之规定,将剩余财产用于公益目的或者捐赠给性质、宗旨相近的非营利法人。该学会注销清算组主动在业务主管单位丹东市林业和草原局和登记管理机关丹东市民政局的监督下将剩余财产现金9919.38元捐赠给丹东市慈善总会(统一社会信用代码:512106005076513715,慈善组织,宗旨为扶贫济困)用于开展符合慈善法规的公益慈善活动。
按照规定,现对该捐赠进行公告。
公告日期:2026年7月24日至2026年7月28日
丹东市民政局
2026年7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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