丹东市风景名胜区协会等2家社会团体,因会员数量不符合召开会员(代表)大会和理事会人数,无法做出注销决议,且因客观原因无法提供完整清算材料,难以完成注销登记,所以无法进行一般注销程序,按照《辽宁省社会组织注销办法(试行)》第十五条之规定,经单位法人承诺和业务主管单位批准,现执行简易注销程序,特此公告。

公告期:自2026年7月24日至2026年8月14日

附:执行简易注销程序的社会团体名单

丹东市民政局

2026年7月24日

           执行简易注销程序的社会团体名单
序号社会团体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1丹东市风景名胜区协会51210600507651152T
2丹东市企业联合会5121060050765007XK