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市委统一部署,2025年9月22日至11月28日,市委第三巡察组对市教育局党组开展了常规巡察。2025年12月9日,市委第三巡察组向市教育局党组反馈了巡察情况。按照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开展情况通报如下。

一、中共呼和浩特市教育局党组履行巡察整改主体责任情况

市教育局党组深刻认识到,巡察工作是履行管党治党政治责任、推动各项工作高质量发展的一次“全面问诊”和“精准画像”,是上级党组织赋予的重大政治使命,更是检验党组凝聚力、战斗力和执行力的重要标尺。全局上下切实提高政治站位,以坚决的态度、有力的举措、严实的作风,全面抓实巡察整改各项工作,确保问题改彻底、改到位、不反弹。

(一)提高政治站位,深化思想认识

局党组对巡察反馈意见诚恳接受、照单全收、坚决整改,不回避、不推诿、不遮掩,将巡察整改作为重要政治任务纳入党组议事日程。先后多次召开党组会议专题学习巡察反馈意见、研究部署整改工作,引导全体班子成员、干部职工深刻认识巡察整改的政治性、严肃性和紧迫性,统一思想、凝聚共识,不断增强抓好巡察整改的政治自觉、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深刻对照巡察指出的短板弱项,举一反三剖析问题根源,坚持从政治上看问题、查不足、抓整改,以巡察整改引领教育系统全面从严治党、事业发展各项工作提质增效。

(二)加强组织领导,压实整改责任

全面扛起巡察整改主体责任,局党组第一时间成立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统筹推进全系统整改工作。明确党组书记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带头抓总、带头督办、带头落实整改;班子成员严格落实“一岗双责”,对照分管领域问题主动认领、靠前指挥、推进整改。建立周会商、月调度工作机制,层层传导压力、逐级压实责任,构建起“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责任科室牵头抓、直属单位和学校协同抓”的全链条责任体系,确保每一项问题都有人管、每一条整改措施都有人落。

(三)精准细化方案,明确整改路径

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结果导向相统一,对照巡察反馈全部问题,逐项梳理、逐条拆解,制定专项整改方案,细化形成问题清单、责任清单、任务清单,明确整改目标、整改措施、责任领导、责任科室、完成时限,做到“一事一策、靶向施治”。对所有整改任务实行台账式管理、清单化推进,逐项销号、动态管控,确保整改方向不偏、标准不降、力度不减,推动整改工作有序有力开展。

(四)强化督导问效,确保落地见效

建立常态化督导、阶段性复盘、全覆盖核验的整改推进机制。领导小组定期召开调度会议,听取整改进展、研判难点堵点、协调解决突出问题。各分管领导深入一线开展督导检查,通过实地走访、查阅资料、座谈访谈等方式,跟踪问效整改落实情况。严格杜绝纸面整改、虚假整改,对整改推进缓慢、落实不力的及时提醒、督促整改。同时主动接受干部职工、社会群众监督,以严督实查倒逼整改落地见效,切实保障整改质量。

二、巡察整改反馈重点问题整改落实情况

(一)贯彻落实上级重大决策部署,推动教育事业高质量发展

1.强化理论武装,科学统筹首府教育发展布局。持续深化理论学习,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作为首要政治任务,持续提升领导班子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深入落实“强教必先强师”工作要求,统筹推进校长、教师、教研员、管理人员“四支队伍”建设,实行《呼和浩特市教师队伍能力提升“1115”培养工程行动计划》,全面强化师资队伍综合能力。持续优化学前教育、义务教育资源布局,着力破解学位供需矛盾。扩充公办学位供给,统筹化解入学难题,推动教育优质均衡发展。

2.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构建全面育人工作格局。健全“四全育人”体系,坚持把思想政治工作贯穿教育教学全过程,统筹推进全员育人、全过程育人、全方位育人、全领域育人。常态化组织开展大中小思政一体化教研、课堂展示等示范活动,推动思政育人理念融入校园管理、课堂教学、课后活动各环节,全域构建大思政工作格局。聚焦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工作,健全“分级预警、分类干预”工作机制,充分发挥协同育人“教联体”作用。出台《呼和浩特市促进学生身心健康20条举措》,将学生心理健康工作列入2026年十大民生实事推进落实,不断提升心理健康服务专业化水平,实现心理健康服务从“有形覆盖”向“有效覆盖”转变。

3.深化民族团结教育,筑牢思想文化阵地。始终以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为主线,扎实做好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教育教学政策宣传解读工作,推动民族团结教育全面融入课程体系,鼓励各校开发特色校本课程。丰富线上线下宣传载体,充分用好实践教育阵地,常态化开展民族团结主题活动,持续巩固民族团结成果。

4.落实“五育并举”,促进学生全面健康发展。印发《呼和浩特市中小学体美劳“三维赋能”行动计划(2026-2028年)》,以“五育融合”联动体育、美育与劳动教育。系统梳理整合本地德育资源,搭建各类德育资源平台。制定印发《呼和浩特市教育局进一步加强中小学体育工作指导意见》《呼和浩特市教育局关于切实落实“中小学生每天综合体育活动时间不低于2小时”的通知》,严格落实体育教学与户外活动相关要求,着力提升学生身体素质。丰富美育活动形式与实践载体,扩大美育覆盖面,推动美育普惠发展。完善劳动教育和研学实践管理制度,规范活动开展流程,强化实践育人实效。

5.持续深化“双减”工作,减轻学生课业负担。聚焦作业减负核心目标,持续规范义务教育阶段作业管理。修订完善《呼和浩特市义务教育阶段学校作业管理实施意见》,明确各学段作业时长“红线”,细化作业管理标准。制定《呼和浩特市教育局关于进一步加强义务教育学校作业与考试管理的十条举措》,切实减轻学生课业负担。发布《关于在全市范围内开展中小学校和在职中小学教师违规有偿补课专项整治的通知》,构建多层级监管机制,联合多部门常态化开展违规补课排查整治,畅通社会监督渠道。

6.压实意识形态责任,筑牢思想安全防线。严格落实《呼和浩特市教育局党组贯彻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实施方案》,明确规定将意识形态工作纳入《呼和浩特市教育局2026年工作要点》及领导班子成员年度述职报告。修订《呼和浩特市教育局宣传信息审核发布制度》,严格落实“三审三校”要求,规范政务信息发布流程,持续提升政务信息发布质量和首府教育宣传影响力。

7.树牢底线思维,全面强化风险防范治理。全面排查整治校园安全隐患,不断提升校园安全管理水平,完善安防设施。制定《呼和浩特市教育局关于进一步做好预防学生欺凌工作实施方案》,构建预防、排查、处置、回访全闭环治理体系,常态化开展校园欺凌排查整治。扎实推进无证幼儿园综合治理工作,保障学前教育安全有序发展。健全保密工作管理制度,推动保密责任落地落实。将保密工作纳入党组常态化议事日程,建立定期听取保密工作汇报、专题部署保密工作的机制。明确要求全体领导干部将保密工作职责履行情况纳入年度述职述廉报告,实现业务工作、保密工作“双述职、双评议、双考核”,全面强化全体干部保密意识。

8.深化招生制度改革,规范基础教育招生工作。全面推进义务教育阶段学位、转学信息公开透明。组织市四区全面摸排辖区义务教育学校非起始年级空余学位,统一对外公示。通过“呼和浩特教育”官方公众号发布全市转学工作通知,完整公开办理时间、地点、流程、材料清单、咨询电话等关键信息。指导各区完善转学管理办法,规范工作标准,让群众办事更加便捷。

9.聚力“宜学城市”建设,提升教育发展整体水平。聚焦学前教育、资金使用、特色高中建设等重点领域补短板、强弱项。扩充学前教育公办资源,并将学前教育提质工作纳入中长期发展规划。推进特色高中建设,印发《呼和浩特市普通高中多样化特色发展实施方案》,明确11所市属高中特色发展定位,组建专家团队开展指导评估,全面启动市级特色高中培育认定工作。优化中职学校专业布局,紧密对接区域产业发展需求,深化产教融合、校企合作,拓宽学生升学渠道。印发《呼和浩特市办学质量“334”诊断性评价体系实施方案》,构建多元化教育评价体系,评价范围覆盖学前、义务教育、普通高中、中职全学段,建立“评价—诊断—整改—提升”闭环机制,充分发挥评价指挥棒正向作用,树立科学育人导向。

(二)从严落实管党治校要求,筑牢全面从严治党根基

10.层层压实管党治党责任。完善工作责任体系,推动责任层层落地。制定班子成员包联清单、文件签发权责清单,进一步厘清职责边界,压实党组书记第一责任人职责和班子成员“一岗双责”。推动班子成员同步抓好业务工作与党建、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做到统筹谋划、一体推进。不断丰富监督手段,强化派驻监督实效。制定出台《关于开展驻点监督工作的通知》,通过列席会议、个别谈话、问卷调查、实地抽查等多种方式开展常态化监督。制定纪检专员管理制度,组建纪检专员队伍,延伸监督触角,打通基层监督“最后一米”。

11.深化专项整治工作,规范办学管理行为。聚焦校园管理关键环节开展系列专项整治行动。规范教辅材料征订全流程,严格执行民主决策、自愿选用、公开公示等制度,划定管理红线,坚决杜绝违规征订行为。紧盯校服采购、质量检验等关键节点,完善采购标准、送检制度和日常监管机制,建立信用管理清单,常态化开展联合检查与业务培训,严把产品质量关口。全面升级校园食堂管理体系,围绕“三防”设施、食材采购、储存加工、食品留样、应急预案等方面查漏补缺,健全台账管理和联合督查机制,全方位守护师生饮食安全。持续深化文风会风整治工作,细化公文撰写、审核、归档等标准要求,开展业务能力培训,建立文稿常态化抽查督导机制,引导全体干部职工树立求真务实、严谨细致的工作作风。

12.强化重点领域监管,规范资金合同资产管理。全面规范政府采购行为,细化询比价、平台采购等操作流程,强化采购全流程监管。规范各类专项资金使用,明确支出范围、审批权限和支付标准,强化预算约束,杜绝超预算、违规支付等问题。严格执行“收支两条线”管理规定,规范国有资产收益收缴工作。健全合同全周期管理制度,完善合同台账、分类归档、履约督查等机制,细化验收标准与违约责任,做到事前审核、事中监管、事后复盘。组织开展固定资产全面清查盘点,及时更新资产信息、完善管理台账,补齐管理短板,确保资产账目与实物完全相符,实现固定资产常态化、规范化管理。

(三)夯实基层党建基础,强化党员干部队伍建设

13.严格执行民主集中制,规范决策运行机制。修订完善局党组议事规则,严格执行“三重一大”集体决策制度,明确大额资金使用、大额资产处置等事项必须经党组集体研究决定,进一步规范决策程序,强化制度执行力。强化对直属单位、学校资金使用的监督管理。下发资金管理专项通知。督促各学校党组织规范落实中小学校党组织领导的校长负责制,严格落实民主集中制,常态化开展监督检查,规范基层资金使用决策流程。

14.压实党建工作责任,夯实基层党建根基。制定落实《中共呼和浩特市教育局机关委员会关于加强党建工作的实施方案(2025-2027年)》,全面提升党组织党建工作规范化、正规化水平。设立标准化党建阵地,统一管理存放各类党建档案。严格按照党员发展工作细则,规范政治审查、报批等流程,编制工作流程汇编,强化基层党建业务指导。

15.规范选人用人工作,从严干部管理监督。坚持严管与厚爱结合,全面加强队伍管理。汇编师德师风、纪律处分相关法规及典型案例,完成全系统教师轮训,强化法纪教育。发布专项整治公告,健全在职教师有偿补课“发现—交办—查处—问责”闭环机制。结合典型违纪违法案例制定以案促改实施方案,召开专题警示教育会,深入排查廉政风险。建强纪检专员队伍,延伸监督触角,实现干部教师监督全覆盖。

(四)狠抓审计巡察问题整改,健全长效治理机制

16.完善管理制度,提升规范化管理水平。以此次巡察整改为契机,制定完善《呼和浩特市教育局后勤保障会议制度》等制度,进一步细化财务管理与采购管理规范,明确大额资金使用的审批权限、流程节点及责任主体,从源头堵塞管理漏洞。规范巡察整改档案管理,推进档案标准化、数字化建设。

三、下一步工作打算

下一步,市教育局党组将始终坚持目标不变、标准不降、力度不减,持续巩固深化巡察整改成果,把整改成效转化为推动首府教育事业高质量发展的强大动力。

(一)持续深化思想认识,牢牢把握政治方向

始终把政治建设摆在首位,持续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认真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历次全会精神,深刻领悟巡察整改的政治内涵。始终扛牢管党治党、巡察整改政治责任,层层压实责任、传导压力,以高度的政治自觉抓好后续各项工作,确保党中央、自治区党委、市委各项部署在首府教育系统落地生根。

(二)坚持常态长效推进,巩固提升整改质效

对已完成的整改任务,定期组织“回头看”,常态化开展抽查核验,严防问题反弹回潮;对需要长期坚持的整改事项,持续紧盯不放、跟踪问效,一抓到底。坚持举一反三、由点及面,深挖问题背后的深层次原因,做到整改一个问题、规范一个领域、治理一类隐患,全面提升整改质量。

(三)健全完善制度体系,强化制度刚性执行

坚持“当下改”与“长久立”相结合,把整改过程中形成的好经验、好做法固化为制度规范,不断补齐制度短板、扎紧制度笼子。加强制度宣传、培训与监督检查,强化制度执行力,坚决维护制度权威,从源头上防范同类问题重复发生,推动巡察整改成果制度化、长效化。

(四)深化整改成果运用,赋能教育高质量发展

将巡察整改与落实全面从严治党、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双减”工作、教育均衡发展、队伍建设、安全稳定等中心工作深度融合,以整改补短板、强弱项、促提升。聚焦群众急难愁盼问题,不断优化教育服务、改善办学条件、提升育人质量,全力推进“宜学城市”建设,奋力推动呼和浩特市教育事业再上新台阶。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方式:电话0471-4107966;通信地址: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新城区塞外安居新城S1办公楼718室;电子邮箱:jyjbgs718@126.com




中共呼和浩特市教育局党组

2026年7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