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记者从市民政局获悉,《牡丹江市城区(含海林市)节地生态安葬奖补暂行办法》将于2026年8月1日起施行,这是我市为深化殡葬改革,引导群众转变传统安葬观念,树立绿色、节地、生态、环保的丧葬新风,减轻群众丧葬负担的一项重要举措,将有效促进殡葬事业公益化转型,切实提升城市文明治理水平,进一步推动我市节地生态安葬工作健康有序发展。
据介绍,凡是牡丹江市城区(含海林市)的具有城区户籍的城乡居民,以及现役军人,各大、中专院校全日制非户籍学生和已签订劳动合同缴纳养老保险一年以上在本地居住的外来人员,均可享受奖补政策。其中,在定点服务单位采用壁葬、树葬、花坛葬、草坪葬等保留骨灰的节地安葬方式,可一次性奖补600元;在定点服务单位指定区域选择骨灰撒散等不保留骨灰的生态安葬方式,可一次性奖补1000元。
需要申领奖补的市民应填写完整的《节地生态安葬申请表》,并提供逝者的火化证明或骨灰寄存证、逝者身份证、户口簿的原件及复印件,如逝者是现役军人、学生或外来务工人员,还需要分别提供现役军人证、学生证、外来务工人员有效劳动合同、养老保险缴满一年的原件及复印件;经办人身份证、有效银行卡的原件及复印件;安葬形式证明材料,即定点服务单位出具的安葬确认书以及接收奖补资金的银行账户信息。
经办人在向定点服务单位提交安葬申请和相关材料,审核通过后,将通知经办人签订节地生态安葬协议。完成安葬后,经办人凭有效身份证件、安葬凭证,到定点服务单位完善奖补申请。通过逐级审核通过后,奖补资金就可以发放至经办人预留账户。需要注意的是,经办人需在节地生态安葬实施后90个自然日内完成申请,逾期未办理申请登记、未提交相关申请材料的,不再受理补助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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