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山东省中小学教材管理办法实施细则》《山东省教育厅关于做好义务教育阶段中小学教辅材料推荐选用工作的通知》(鲁教基函〔2026〕29 号)等文件要求,近日,济南市教育局成立教材选用委员会和学科组对《山东省中小学教辅材料评议目录》中的“同步练习类、复习辅导类、寒暑假作业”教辅材料进行了评审,确定我市义务教育阶段中小学教辅材料版本。

现对所选用版本进行公示,公示期为2026年7月22日至7月28日,任何单位和个人有异议的,可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市教育局基础教育处提出(信函以当地邮戳时间为准)。单位提出的异议,须在异议材料上加盖本单位公章,并写明单位联系人姓名、通讯地址和电话。个人提出的异议,须在异议材料上签署真实姓名,并写明本人工作单位、通讯地址和电话。不符合上述要求的异议,不予受理。

受理单位:济南市教育局基础教育处

受理时间:上午9:00--12:00,下午1:00--5:00(工作日)

联系电话:0531-51708975

联系地址:济南市历下区龙鼎大道1号(250099)


附件:济南市义务教育阶段中小学教辅材料选用版本.pdf

济南市教育局

2026年7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