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已完成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第十二(十)项问题中“宾县大顶子山和临江村非法采石破坏林地问题”信访反弹案件整改。按照《黑龙江省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任务验收销号办法(试行)》规定,向省自然资源厅、省林草局报送了验收销号申请,省自然资源厅、省林草局开展了验收,省生态环境保护和督察工作委员会进行了审核,该项整改任务拟销号,现将整改验收销号情况向社会公示:

一、整改任务:截至此次督察进驻时,黑龙江省第一轮督察及“回头看”整改方案确定的116项整改任务中,有10项未达序时进度。(第十项)第一轮督察及“回头看”期间群众投诉的问题中,一些整改不到位、出现反弹问题。具体为“宾县大顶子山和临江村非法采石破坏林地问题”。

二、整改目标:按照信访办理规定,群众投诉问题查处到位、解决到位。

三、整改措施:

(一)建立信访受理、办理、反馈、落实等长效机制,明确本地区牵头部门,确保环境信访案件办理工作落到实处。

(二)“一案一档”,完善信访反弹案卷,建立日常调度机制。

(三)信访反弹案件整改:2024年12月底前,完成宾县大顶子山和临江村非法采石破坏林地问题整改。

(四)举一反三,标本兼治,不定期开展抽查,防止案件反弹。对于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转办信访案件涉及的毁林、毁湿开垦问题,做到案件查处、植被恢复、追责问责“三到位”。

四、整改主要工作及成效:

(一)健全完善了信访受理、办理、反馈、落实相关机制,明确牵头部门,确保环境信访案件办理工作落到实处。

(二)按照“一案一档”要求,完善了宾县大顶子山和临江村非法采石破坏林地问题信访案卷。

(三)宾县成立了专项工作组,明确责任分工,定期召开专题会议,强化巡查和打击力度,并设立举报电话、张贴宣传标语,有效遏制私挖滥采行为。宾县人民法院对大顶子山非法采石问题依法作出了刑事判决,已完成案件查处。破坏林地问题已通过异地造林及生态修复整改到位。

(四)建立了问题档案并定期回访,积极推动矿山生态修复工作,同时,健全领导包联、日常排查监管等长效机制,加强执法与监督,确保问题不反弹。

五、验收审核情况:该项问题已经省自然资源厅、省林草局验收通过,并于2026年6月7日经省生态环境保护和督察工作委员会审核。

六、公示时间:2026年7月21日—8月3日(共10个工作日)

七、受理部门:省生态环境保护和督察工作委员会办公室

八、受理电话:0451—87110121

九、受理地址:哈尔滨市南岗区海星街3号

以上整改验收销号情况向社会公示,如有异议,请以书面或电话形式,向省生态环境保护和督察工作委员会办公室反映。邮寄的以寄出邮戳为准,直接送达的以送达日期为准。

中共哈尔滨市委员会

哈尔滨市人民政府

2026年7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