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全面掌握廊坊市长期护理保险(以下简称长护险)护理服务机构和失能等级评估情况,现面向社会开展调查摸底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调查对象

1.符合河北省医疗保障局《关于印发《河北省长期护理保险服务机构定点管理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冀医保规〔2025〕2号)文件中相关标准,具备提供长护险护理的服务机构,具体包括:养老机构(养老院、敬老院、养老服务中心等)、医疗机构(医院、康复医院等)及其他可为失能人员提供养老服务、照护服务或者护理服务的法人机构;

2.符合国家、省医保局相关规定,具备失能等级评估能力的机构。

二、调查内容:

主要包括机构基础信息、场地与设施信息、人员配置信息、服务相关信息及联系方式等。有意参与长护险护理服务和评估的机构,需填写《廊坊市长护服务机构调查表》(含统计表,详见附件),确保信息真实、完整、准确。

三、报送方式

请相关机构于2026年7月31日前将表格电子版(在廊坊市医疗保障局官网http://ybj.lf.gov.cn/下载相关附件)发送至指定邮箱lfsybj@126.com,邮件主题统一命名为“所在县(市、区)+机构类型+机构名称”(如“广阳区-养老机构-XX养老院”)。  

附件:

1-1:廊坊市长期护理服务机构汇总统计表(护理机构填报).doc

1-2:廊坊市长期护理服务机构情况调查表(护理服务机构填报).doc

2-1:廊坊市长护险评估机构汇总统计表(评估机构填报).doc

2-2:廊坊市失能等级评估机构情况调查表(评估机构填报).doc

廊坊市医疗保障局

2026年7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