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学生资助政策规定,现将2026年春季学期海口市直属学校普通高中第三批国家助学金进行发放前公示,接受社会各界监督。

公示期间,任何单位和个人如对受助学生资格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实名向市教育局、市教育综合服务中心学生资助管理科具体反映,反映情况查实后取消资助资格。公示期满后,市教育综合服务中心将以银行转账方式向公示无异议的受助学生发放资助金。

公示期为7月20日至7月24日共5工作日。

反馈受理单位和联系方式:

市民服务热线:12345

市教育局:68724605(工作日);

市教育综合服务中心:66296899(工作日)。

海口市教育局

2026年7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