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林区医保局在开展行政执法工作中,认真贯彻落实上级决策部署,注重案件分类处置与程序衔接,坚持以提升处罚质量、追求执法效果为核心,将“宽严相济”理念融入行政执法全流程。我局在办理行政处罚案件时,严格落实相关规定行使行政处罚裁量权,对当事人的违法行为性质和社会危害度、调查配合度以及实际经营情况等方面都进行了综合考虑和集体讨论,当事人的情况只要符合《规范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行政处罚裁量权办法》《湖北省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行政处罚裁量基准》中关于从轻处罚或减轻处罚的相关规定,我局在裁量时均按照法律法规的要求,对当事人进行了从轻或减轻处罚。

这种做法不仅强化了行政执法的合法性,也增强了其合理性,实现了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统一。通过这种差异化、精细化的执法方式,既坚守了基金安全底线,展现了监管的“刚性”与力度;又体现了理解与包容,传递了执法的“柔性”与温度。这一实践是推动医保领域执法规范化、提升治理能力的有益探索,为优化营商环境、促进医疗保障事业健康持续发展贡献了基层智慧与力量。

下一步,我局将坚持宽严相济、法理相融执法理念,推行柔性行政执法模式,细化裁量标准、规范执法流程、优化监管服务,实现医保基金监管“力度不减、尺度精准、温度暖心”,推动林区医保领域行政执法工作公平化、规范化、精细化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