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7月13日从南宁市应急管理委员会获悉,目前,影响我市的降雨系统已经结束,横州市、宾阳县出险水库险情趋于稳定,洪涝灾害风险得到有效控制,自治区防汛抗旱指挥部已于7月11日18时将针对我市的防汛防台风(含地质灾害)一级应急响应调整为三级。

根据《南宁市防汛抗旱应急预案》《南宁市自然灾害救助应急预案》等有关规定,南宁市应急管理委员会决定于7月13日0时将南宁市防汛一级应急响应调整为三级应急响应,保持南宁市自然灾害救助一级应急响应。

按照相关应急预案和应急响应要求,各县(市、区)、开发区和南宁市应急管理委员会各成员单位要持续关注天气变化情况,重点关注局地强降雨及其可能引发的次生灾害,严格落实值班值守制度,继续强化雨情水情监测预报预警,继续加强抢险救灾救助、抽排积涝、风险隐患排查、群众转移安置、受灾群众生活保障、灾后恢复重建等各项工作,坚决守护好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社会大局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