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送达人:山东富霖源建筑劳务有限公司)工伤认定决定书送达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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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富霖源建筑劳务有限公司:

 现经本机关调查核实,于2026年6月24日依法作出《认定工伤决定书》(编号:鲁371622认定工伤(2026)75号),认定崔树刚于2024年9月11日受到的事故伤害,符合《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第一项之规定,属于工伤认定范围,予以认定为工伤。

 因本局通过邮寄等方式均无法送达。现向你单位公告送达《认定工伤决定书》(编号:鲁371622认定工伤(2026)75号),限你单位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到我局领取,逾期视为送达。

 如对上述工伤认定决定不服,可在收到决定书之日起六十日内向阳信县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也可在收到决定书之日起六个月内直接向阳信县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特此公告

 文书领取地址:阳信县阳城六路567-3号阳信县人社局204 室。

 联系电话:0543-8260220

阳信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6年7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