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支持畜牧业经营主体加快发展,促进畜产品供给能力稳步提升,根据《2026年畜牧业经营主体贷款贴息等项目实施方案》(黑农厅联发[2026]81号)文件要求,经前期申报,并经认真调查核实、验收、汇总,我县共有5家符合贴息条件的畜牧业经营主体,拟贴息项目资金717.05万元。
公示期:2026年7月10日—2025年7月16日
请社会予以监督。公示期间,如有异议,请及时以书面或致电形式向龙江县畜牧服务中心反映。
监督举报电话:0452-5840058
龙江县畜牧服务中心
2026年7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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