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内容九江市人民政府2026/07/09九江市 关于明确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机制牵头部门的公告 来源:中国九江网 【字体: 大 中 小 】 根据《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条例》规定,经研究同意,由九江经济技术开发区财政金融局、八里湖新区财政金融局作为九江经济技术开发区、八里湖新区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机制牵头部门,依法履行《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条例》有关职责。特此公告。九江市人民政府2026年7月6日 关联导读: 附件: 相关标签公告公示公告声明本文内容来自公开信息整理展示,具体以官方最新发布为准。如需办理或核验,请前往原始来源站点查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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