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邓碧蓉与西藏卓姆娅餐饮管理有限公司劳动人事争议案的公告送达

西藏卓姆娅餐饮管理有限公司:

兹有申请人邓碧蓉与被申请人西藏卓姆娅餐饮管理有限公司劳动人事争议案,案号:拉柳劳人仲〔2026〕148号。

本委前期已多次联系被申请人领取送达相关文书,后续送达过程中,被申请人无故拒绝签收、拒不领取,且现已无法与该单位取得有效联系,直接送达、留置送达均穷尽不能。

根据《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办案规则》相关规定,现依法向你单位公告送达。自公告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提交答辩和举证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之日起十日内,未提交答辩书的,不影响仲裁程序的进行。

现将开庭事项公告如下:

1. 开庭时间:2026年86日(周)16时00分。

2. 开庭地点:拉萨之窗4号楼综合治理中心拉萨高新区(柳梧新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仲裁庭。

3. 法律后果:被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未到庭,本委将依法缺席审理并作出裁决。

4. 本公告法定期间届满,即产生有效送达法律效果。

拉萨高新区(柳梧新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

2026年76日    

责任编辑:赵文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