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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人大常委会举行《生态环境法典》法制讲座

2026/07/01 1.6w 阅读 274 点赞

《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法典》将于8月15日起施行。昨天(6月30日),市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次会议举行《生态环境法典:编纂逻辑、核心内容与固废监管新发展》专题法制讲座。市人大常委会主任黄爱军参加。

苏州大学王健法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环境法研究中心主任朱谦从生态环境法典编纂的背景意义、逻辑模式、架构内容,以及固废监管的新发展等方面作了授课,对法典中一些新制度、新亮点进行了深入解读。

参加讲座的人员表示,《生态环境法典》是新时代社会主义法治建设重大标志性成果。讲座内容逻辑严密、视野开阔、见解独到,将结合本次学习,更加准确把握法典的基本原则、主要精神和核心要义,扎实做好法典涉及地方性法规集中清理等工作。

市人大常委会领导吴晓东、黄靖、陈嵘、刘小玫、张娟、陈正峰参加讲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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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签:苏州要闻

评论 (2)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