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法典》将于8月15日起施行。昨天(6月30日),市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次会议举行《生态环境法典:编纂逻辑、核心内容与固废监管新发展》专题法制讲座。市人大常委会主任黄爱军参加。
苏州大学王健法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环境法研究中心主任朱谦从生态环境法典编纂的背景意义、逻辑模式、架构内容,以及固废监管的新发展等方面作了授课,对法典中一些新制度、新亮点进行了深入解读。
参加讲座的人员表示,《生态环境法典》是新时代社会主义法治建设重大标志性成果。讲座内容逻辑严密、视野开阔、见解独到,将结合本次学习,更加准确把握法典的基本原则、主要精神和核心要义,扎实做好法典涉及地方性法规集中清理等工作。
市人大常委会领导吴晓东、黄靖、陈嵘、刘小玫、张娟、陈正峰参加讲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