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教发〔2020〕95号]关于开展九江市第五届“德艺双馨”教书育人楷模评选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0-06-23 15:55 来源:本网字体: [大 中 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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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件编号:
-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 生成日期: 2020-06-23
- 公开时限: 常年公开
- 公开范围: 面向全社会
- 信息索取号: 000014349/2020-1581231
- 责任部门: 市教育局
各县(市、区)教育局,市直各学校、市管民办学校:
为深入学习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的重要论述和全国、省、市教育大会精神,弘扬人民教师高尚师德,激励广大教师重视履行教育职责,营造尊师重教良好社会风尚,全面落实《中共九江市委 九江市人民政府关于全面深化新时代教师队伍建设改革的实施办法》精神,打造一支师德高尚、素质全面、业务精湛、开拓创新的“德艺双馨”教师队伍,宣传表彰优秀教师典型,努力实现“人本、公平、优质、幸福”四个教育目标,在第36个教师节前组织开展九江市第五届“德艺双馨”教书育人楷模评选工作。为切实做好本次评选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
全市中小学校(含幼儿园、特教学校、职业学校、民办学校)在教学岗位上工作满五年以上、曾获县级(含)以上荣誉称号的在职教师。
二、推荐名额
本届评选10名九江市“德艺双馨”教书育人楷模和10名九江市“德艺双馨”教书育人楷模提名奖。推荐名额为:
1.县(市、区)教育局各推荐1名参加评选(含民办学校);
2.市直学校各推荐1名参加初选(市直民办学校由综教科组织推荐1名参加评选)。
三、评选条件
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忠诚于党和人民的教育事业,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坚持践行“四有好老师”“四个引路人”和“四个相统一”要求,政治强、情怀深、自律严、人格正;模范遵守《新时代中小学(幼儿园)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等,在近三年全市教育教学质量发展性评估中所任教学科业绩突出;以德修身,以德育人,爱岗敬业,无私奉献,用自己的良好风范教育、影响学生,贡献突出,事迹感人,在全市或县域内专业能力和教学水平有较高声誉享有较高的社会声誉,得到广大师生和社会的公认。
四、评选方法和程序
1.学校推荐。符合评选条件的人员可采取个人自荐、群众举荐或学校推荐等方式申报参评。由学校考核小组集体确定推荐人选,在校内公示一周无异议后,向当地教育主管部门推荐。
2.县教育局组织考核。县(市、区)教育局要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立足一线”的原则,把“德、能、勤、绩、廉”作为评选“德艺双馨”教书育人楷模的主要标准,严格考核各学校推荐人选师德表现、业务能力、工作业绩。把同行敬佩、学生爱戴、家长赞誉的优秀教师的感人事迹作为重要依据。通过召开师生座谈会、民意测评等形式广泛征求意见,由县级评审委员会进行考核后确定推荐人选,并在县域内公示一周,公示无异议后报市教育局。
3.市教育局组织评审。市教育局组织市“德艺双馨”教书育人楷模评审委员会综合评审,择优推荐入闱人选,并在九江教育网或市级媒体上公示一周后确定最终人选。
五、表彰奖励
市教育局在教师节期间,对获得九江市“德艺双馨”教书育人楷模称号的教师进行表彰。通过会议、新闻媒体宣传“德艺双馨”教书育人楷模的先进典型事迹。
市“德艺双馨”教书育人楷模在参加全国、全省教书育人楷模、模范教师、优秀教师评选中,同等条件下优先考虑;优先安排参加国家、省、市高端培训。
六、推选要求
1.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各地各学校要高度重视“德艺双馨”教书育人楷模评选工作,把此项工作作为促进教师队伍建设的一项重要任务来抓,成立“德艺双馨”教书育人楷模评审委员会,认真组织评选推荐工作。要加大宣传力度,借助教育门户网站、校园网等媒体广泛宣传,发动广大教师积极参与评选。同时以评选工作为契机,大力树立典型、宣传典型、学习典型,掀起弘扬师德、塑造师魂、学习先进、争当先进的热潮。
2.坚持原则,规范操作。评选推荐工作要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立足一线”的原则,采取自下而上的办法,严格按照方案中规定的程序进行阳光操作,实事求是,做到公平、公正、公开,好中选优,将真正符合“德艺双馨”标准的优秀教师推荐上来。同等条件下,要倾斜支持在抗击疫情过程中涌现出的优秀教师典型、农村边远地区教师以及在教育脱贫攻坚中涌现出的优秀教师典型。
3.严格审核,按时申报。各县(市、区)教育主管部门和学校要严格审核推荐人选的资质和有关业绩证明材料原件,经审核无误后在复印件上标注“与原件无异”,签名并加盖单位印章,在规定时间内上报。
4.大力宣传,营造氛围。要创新活动形式,提高社会公众参与度,通过网络、微博、微信、手机客户端、报纸、电视、广播等多种媒体平台,大力宣传广大优秀教师的先进事迹。
需要报送的相关材料如下:
(1)《九江市第五届“德艺双馨”教书育人楷模评选推荐工作的汇报》(一式一份);
(2)《九江市第五届“德艺双馨”教书育人楷模推荐表》(附件1,一式两份),另附3000字左右教书育人典型事迹材料(一份);
(3)《九江市第五届“德艺双馨”教书育人楷模申报人资质及业绩材料目录》(附件2,一式一册),相关材料请用A4纸复印并按目录装订成册;
(4)《九江市第五届“德艺双馨”教书育人楷模推荐人员信息汇总表》(附件3)。
申报材料纸质稿统一装入档案袋(封面注明推荐单位及申报人姓名)并同电子稿(除业绩材料复印件)于2020年7月24日前报送市教育局人事科。联系人:户雯,联系电话:0792-8223248;电子邮箱:jjjyrs@163.com。
附件:1.九江市第五届“德艺双馨”教书育人楷模推荐表;
2.九江市第五届“德艺双馨”教书育人楷模申报人资质及业绩材料目录;
3.九江市第五届“德艺双馨”教书育人楷模推荐人员信息汇总表。
九江市教育局
2020年6月23日
九江市教育局办公室 2020年6月23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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