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9日,琼中黎族苗族自治县工作人员上门服务,向林农、林企分别颁发全省首批国有林地的经营权/林木所有权和林下空间经营权证书,使国有林地“三权”各自有了“身份证”。此举标志着琼中在深化林权制度改革、推动林下经济发展方面迈出了坚实的一步,也为全县乃至全省的林业高质量发展注入了新的活力。
“我这一块橡胶地是31亩,现在终于盼来了证,这是我多年的心愿。”琼中松涛林场三队的职工王明苏在橡胶地里从工作人员手中接过证书后,喜悦之情溢于言表。
王明苏的林地
王明苏向松涛林场承包国有林地种植橡胶多年,一直处于“无证”生产经营,产业发展得不到法律的保障。在此次证书颁发中,他成为全省首批国有林地经营权/林木所有权持证者之一。
向王明苏租赁橡胶林发展林下经济的琼中鑫食尚农业科技有限公司有关负责人,也像王明苏一样地高兴,该公司在向王明苏租赁林下空间发展林下经济时,也领取到了全省首批国有林地林下空间经营权不动产权证。
“该证书将资源有效转化为企业资产,对我们是重大利好。这极大增强了我们发展产业的信心,也为后续融资等经营活动提供了更坚实的保障。”琼中鑫食尚农业科技有限公司有关负责人吴葵柳说,拿到证之后,将利用好林下空间经营权,发展好林下经济虎乳灵芝,同时也带动更多老百姓就业。
据统计,首批国有林地林权类不动产权登记颁证涉及面积共73.63亩,将全部用于发展林下种植虎乳灵芝产业,实现“一块林地、两份收入”。
琼中的林权制度改革探索并非偶然。长期以来,由于林木权属界定和林下空间权属界定模糊,经营主体权益缺乏法律保障,社会资本投入和产业规模发展面临瓶颈。为此,琼中创新性地将国有林地经营权和林木所有权进行登记发证,并将林下空间经营权从林地经营权和林木所有权中分离出来,进行独立确权登记,明确其用于发展林下经济,让经营主体吃下了“定心丸”。
“在确权过程中,琼中紧扣‘生态立县’核心发展定位,以国有林场改革为契机,在全省率先启动国有林地林权类不动产权登记工作。”琼中林业局局长盘志强边介绍边解释,在严格保护森林生态功能的前提下,坚持生态与产业共促、国有与集体共抓,持续推动生态优势向经济优势转化,将林下“沉睡资源”转化为可流转、可抵押、可入市、可增值的市场化“活资产”,全面激活林地立体空间价值。
琼中在开展国有林地林权类不动产权登记工作的同时,也同步进行集体林地林下空间经营权的登记工作。
下一步,琼中将积极引导和鼓励更多的林农林企参与到林权确权和流转中来,共同推动琼中林业特色经济的持续健康发展
来源:琼中融媒体中心
记者:范群 王丽娟 黎颖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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