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法律愿景是
推动学界和业界形成
有关金融市场法治的共识”
律师→教师→人民陪审员
我校国际金融法律学院郑彧教授
获评“全国人民陪审员工作成绩突出个人”
近日,我校国际金融法律学院教授、上海金融法院专家陪审员郑彧获评工作成绩突出的人民陪审员,获最高法、司法部全国通报表扬。其参与陪审的董监高未履行公开增持承诺证券侵权纠纷案入选“新时代推动法治进程2025年度十大提名案件”。
“回到学校教书”
郑彧的法律职业道路,始于一个坚定的“律师梦”。自高中起,他就立志成为一名公司、证券领域的律师,并在1999年从我校经济法系毕业后如愿执业,亲身经历并见证了中国资本市场法治化进程中的深圳证券交易所的中小板、创业板设立,上市公司股权分置改革等关键节点。
然而,在十余年的律师生涯中,他逐渐感受到社会对法律角色理解的局限。“我希望法律能够更好地服务于社会,让大家觉得法律是有用的。而这不是一个或者一群律师有着优秀的表现就能改变现状,而是需要培养一大批具备优秀法律思维、理解市场规律的法律人才,所以最好的途径便是回到学校教书。”
于是,他在2011年辞去了律所合伙人的职务,回到母校任教,并给自己设立了“十年之约”——“如果这个十年证明我的努力方向是对的,学生认可了我的这种方式和治学态度,证明我在法学院还是有用的,我还会继续把我的使命完成;但如果同学们并不喜欢我的这种风格或者觉得我的这种方式老套了,我会承认我的想法是错误的,我想我会‘认赔出局’,退出这个舞台,另寻出路。”
回到华政园,郑彧给本科生开设了《证券法学》《商法学总论》《商法案例研习》等课程,给硕士研究生开设了《金融产品与金融监管》《证券法专题研究》等课程。他始终秉持严谨的教学风格,“在课堂上,我希望通过考试去引导学生认真学习。你努力整理笔记了,思考了、尝试了,即使结论不正确,只要有自圆其说的逻辑过程,也是值得肯定的。”
课堂内外,郑彧还有一个特别的习惯:坚持穿西装上课,他希望通过自己的得体衣着,以身作则,展示职业法律人应有的专业形象,为学生们树立标杆。“如果同学们都能用心去对待人生的每一天,收获只是迟早、大小的问题。”
“做好自己本分的工作”
郑彧职业生涯的又一次重要转折点出现在“十年之约”后的2021年。这一年,郑彧教授被遴选成为上海青年法学法律人才库成员。随后又接到上海金融法院邀请他担任专家陪审员的邀请。
“受到邀请后,我激动又矛盾。”激动,是因为这种“把论文写在祖国大地”的机会对于法学理论工作者而言是可遇却不可求的;矛盾,则意味着必须正式注销律师执业证,与少年梦想作别。在这之前,转入高校时他虽然没有继续从事律师业务,但仍保留着兼职律师的身份作为一种尊重和纪念。
真正让他下定决心的,其实是一次“错过”——因为犹豫未注销执业证,他错过了一件极具研究价值的金融案件陪审,这样的遗憾让他不再纠结。了断律师情结,他以专业陪审员的新角色融入了金融审判的一线实践。
平日,法院会根据案件涉及的领域,就疑难案件邀请专家陪审员组成合议庭。作为合议庭成员的人民陪审员同样需要深度参与阅卷、庭审提问、案情讨论、撰写判决书等审判流程。与从“池子”中随机抽选的人民陪审员靠生活经验和直觉参与案件审理不同,专家陪审员需要带着专业素养,确确实实地为疑难案件提供更为体系化、理论化、国际化的合议启示。
在担任上海金融法院专家陪审员的三年里,郑彧深度参审了全国首例投保机构代位追偿董监高案、首例涉银行间债券市场非公开定向债务融资工具(PPN)虚假陈述案、首例违反公开承诺案等一系列标志性、疑难的“首案”案件。
郑彧介绍道,中国金融立法的特点是“立着再说,立着再用”。市场跑得快了,立法有时候就跟不上,法律条文难免留下空白。这时候,法官精通的是法律规范和审判技巧,而他作为专家陪审员能补上的,是立法背景、制度初衷、历史脉络等法律条文上并没有明确提到的内容。
比如,在参审全国首例违反公开承诺案时,“我们发现,《证券法》第84条第2款中写了‘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却没有明确说这个法是什么法,没有规定责任性质是侵权还是违约,更看不出当初设立这个条款是要解决什么问题。”
经过细致考量,郑彧基于理论研究的制度解释,与合议庭的其他成员一同研究如何在现有的立法现状基础上进行法律解释的“补白”,确保最后的判决在法理、情理和市场影响方面都能实现符合立法本意的填补,案件判决后,各方当事人均未上诉,案件以被告全额赔付结案。
2016年,大智慧公司因存在违法行为,受到处罚。而后,其根据生效民事判决向投资者赔款共计3.35亿元。持有大智慧公司100股股票的投服中心,建议公司向相关责任人追偿,但大智慧公司未采取相应措施。于是,投服中心以股东身份代表大智慧公司向上海金融法院起诉公司高管、董事等人,要求其向大智慧公司赔偿这笔损失。
这便是郑彧参与审理的全国首例“投保机构代位追偿董监高”案件。该案件涉及诸多新颖、复杂的法律问题,在审理过程中,郑彧作为合议庭的成员反复讨论这种新型法定代位诉讼与证券特别代表人诉讼之间在法益保护、事实查明、举证责任方面的共性与差异,协助合议庭共同理清了“董监高对内承担损害公司利益责任与对外承担证券欺诈连带责任之间的关系”等五项法律争议焦点,促成案件调解。
“金融市场本质上是预期的市场。”郑彧说,“很多金融创新都跑在了监管和法律的前面,司法裁判的一个核心功能,就是通过个案来确立规则,然后给市场一个信号:好的实践,我们支持、确认;不好的实践,我们否定、纠偏。”
其中,专业陪审员要做的就是凭借自身专业本领,与从事审判一线工作的法官们一同确定既不脱离现有法治体系,又能够切实解决现实问题的规则,找到延续与创新之间的平衡点。
“学术研究为实务提供理论支持,所审理的案件又可以反哺我的研究,所以当陪审员,其实和做老师、做科研是一脉相承的,最主要的还是要做好自己本分的工作。”
“把论文写在祖国大地上”
在郑彧看来,“书本上的法律条文往往是单线条的、静态的;但在真实案件里,是多重法律关系和法律行为的融合,会充满比较、取舍和竞合。我参与的这些案件给予我很多学术上的启发,很多以前被我们忽略的问题在实践中出现,让我们去研究法益在现实中的实现。”
除了倾心于研究实务中出现的问题,郑彧更乐于把它们转为教学素材。在本科生课堂上,这些案例成为他激发学生兴趣的“法宝”,让空洞的概念变得“好玩、有意思”;在研究生的“学徒式”指导中,这些案例成为剖析法律关系、训练论证逻辑的范本。
郑彧常常感慨,“陪审经历让我离‘把论文写在祖国大地’的目标越来越近,也让我得以更好地栽培下一代法律职业人!”
当然,实务与学术的关联不止存在于“事实”当中,亦体现在“思维”的关联上。“学术研究中,我会模拟正反双方观点博弈,通过批判明晰论证前提与逻辑缺陷;在司法实践与商务谈判中,我则将批判性思维转化为换位思考能力,站在对方立场分析需求,提出兼顾双方的解决方案。坚持批判性思维,是我的研究与审判工作获得认可的重要原因。”
从遵循少年之梦成为律师,又在事业蒸蒸日上时,因怀揣培养法律人才的理想,毅然回校任教,再到如今的人民陪审员,在郑彧看来,“兴趣”是他职业道路上的关键词。“同学们也应当找到自身感兴趣且愿意深耕的领域,在这个领域里坚持一万小时定律,将特长做到极致。”
“在未来,简单的法律事务可以由AI处理,但复杂的法律关系争议、合同体系设计等工作仍然需要高素质的法律人才,法学教育所培养的逻辑思维、价值权衡与批判论证能力,是AI短期内难以复制的。”
认真教学,认真做好人民陪审员,就像郑彧在入职时写的小诗那样:
纵横律界十余载,尽览商海沉浮史,
不拘为律寻小理,有心为师把业传。
人生贵在坚与持,得失评价自有知,
一生若得美名扬,无憾今世忧与愁。
源 | 党委宣传部(新闻中心)
采写 | 翁陈剑南 田嘉紫
审稿 | 马悦宁
编辑 | 张睿
责编 | 孟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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