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大群众、各位游客:
为深入推进琼中黎族苗族自治县全域旅游高质量发展,严厉打击旅游、运输领域各类违法违规经营行为,有效整治行业乱象,切实保障广大游客和群众的合法权益,维护我县旅游市场秩序和交通运输安全,助力海南自由贸易港建设,县旅游和文化广电体育局、县交通运输局联合开展专项整治行动,现面向社会公开征集旅游、运输领域违法违规经营线索,具体事项通告如下:
一、线索征集重点
本次线索征集聚焦旅游、客运、货运三大领域突出违法违规行为,重点排查以下各类乱象,确保全覆盖、无死角:
(一)旅游领域重点线索
1.无旅行社经营资质,擅自以旅游咨询、户外团建、研学服务等名义,变相开展组团、揽客、收客等旅行社业务,或违规设立分支机构、代办点的行为。
2.各类经营主体通过网络平台(短视频、直播、社交群等)、线下门店等渠道,发布虚假旅游宣传信息,以“低价游”“零负团费”为噱头误导游客,违规诱导游客私下交易、规避监管的行为。
3.旅行社、导游擅自变更旅游行程、缩减游览项目,强制或变相强制游客购物、参与自费项目,违规收取小费,与景区、餐饮、购物场所勾结牟取回扣的行为。
4.未取得导游资质擅自从事导游业务,导游上岗不佩戴导游证,诱导、欺骗游客消费,恶意刁难游客的行为。
5.旅游景区周边、交通枢纽附近商户、个人,勾结无资质人员、黑车司机拦客拉客、哄抬物价、欺诈游客,损害我县旅游形象的行为。
(二)客运领域重点线索
1.未取得道路客运经营许可,擅自从事道路客运、旅游客运业务,或超越许可范围经营,“黑车”非法营运、变相营运的行为。
2.客运班车不按核定线路、站点、时间运行,擅自改道、绕行,违规站外上下客、揽客拉客的行为。
3.客运包车未持有效包车标志牌,不按约定行程行驶,擅自揽客、拉客,违规从事班线客运经营的行为。
4.巡游出租车拒载、议价、中途甩客、故意绕道,不按规定使用计价器、私改计价器,强行拼客、服务态度恶劣、车容车貌不达标等侵害乘客权益的行为。
5.网约车平台违规向无资质车辆、驾驶员派单,网约车驾驶员线下揽客、无故爽约,车辆及驾驶员信息与平台登记不符的行为。
6.客运经营者未履行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使用不符合安全标准的车辆营运,驾驶员无相应从业资格证上岗,未开展安全培训教育的行为。
(三)货运领域重点线索
1.未取得道路货运经营许可,擅自从事货运经营,或超越许可范围违规经营危险货物运输、大型物件运输的行为。
2.货运车辆超载、超限运输,使用改装、拼装车辆营运,驾驶员无从业资格证上岗、疲劳驾驶、违规操作的行为。
3.货运经营者未建立健全货物运输台账,违规运输危险物品、违禁物品,未落实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的行为。
(四)其他相关违法违规线索
包括营运车辆超员、超速、违法停车等影响交通运输安全的行为;旅游、运输领域经营主体未公开服务监督电话、未建立投诉处理机制,对群众和游客投诉推诿扯皮、拒不回应、拖延处理的行为。
二、线索提供须知
1.举报人需提供真实、具体、可核实的线索,明确被举报对象的基本信息(名称、地址、联系方式等)、违法违规行为发生的时间、地点、具体经过,尽可能提供车辆号牌、现场照片、视频、转账记录、聊天记录等佐证材料,便于相关部门核查处理。
2.举报人应对所提供线索的真实性负责,严禁虚构、捏造事实,严禁诬告陷害他人或单位。对恶意举报、诬告陷害的,一经查实,将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3.鼓励实名举报,实名举报需提供举报人真实姓名、联系方式,县旅游和文化广电体育局、县交通运输局将严格保密举报人的个人信息,依法保护举报人的合法权益,及时向实名举报人反馈线索处理进展及结果。
三、举报渠道
举报人可通过以下渠道举报,相关部门将对所有举报线索逐一登记、认真核查,依法依规严肃处理,做到“有举必查、有查必果”。
(一)旅游领域举报
举报地址:琼中黎族苗族自治县营根镇营根路宣传文化大楼5楼
举报电话:0898-86222217
(二)运输领域举报
举报地址:琼中黎族苗族自治县营根镇国兴大道160号(县交通运输局)
举报电话:0898-86239511
本通告自发布之日起生效,长期有效。欢迎广大群众、游客积极参与监督,主动举报违法违规线索,共同携手打造安全、有序、文明、优质的琼中旅游和交通运输环境,助力我县全域旅游高质量发展。
特此通告。
琼中黎族苗族自治县交通运输局
2026年5月9日
来源:琼中黎族苗族自治县交通运输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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