琼中黎族苗族自治县公安局关于公开征集

“村霸”“乡霸”“沙霸”“矿霸”“街霸”

“市霸”等涉黑涉恶违法犯罪线索的通告

为持续深化常态化扫黑除恶斗争,贯彻落实扫黑除恶决策部署,切实筑牢基层治理安全防线,严格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有组织犯罪法》等法律法规,扎实推进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集中整治。琼中黎族苗族自治县公安局决定在全县范围内,严厉打击“村霸”“乡霸”“砂霸”“矿霸”“街霸”“市霸”等各类黑恶势力,坚决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与社会公平正义。现向全社会公开征集相关违法犯罪线索,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线索征集范围

(一)“村霸”:利用家族、宗族势力横行乡里、欺压百姓;操纵破坏基层选举、把持基层政权;侵吞集体资产、垄断农村资源;在乡村振兴、征地拆迁等过程中强取豪夺、干扰执法。

(二)“乡霸”:在乡镇范围内为非作歹,恃强凌弱,扰乱基层管理秩序;插手民间纠纷,充当“地下裁判”;强揽工程、非法占地、欺压商户或群众。

(三)“沙霸”:非法采砂、盗采砂石;垄断砂石市场,以暴力、软暴力手段强迫交易、恶意抬高价格;在河道、工地等区域强占砂石资源,破坏生态环境。

(四)“矿霸”:无证采矿、越界开采;霸占矿产资源,强行兼并、阻挠合法企业正常生产;以暴力手段垄断矿产运输、销售环节,破坏矿业秩序。

(五)“街霸”:在城市街道、商业街区、校园周边、夜市等公共场所拉帮结派;寻衅滋事、打架斗殴、强拿硬要、敲诈勒索,破坏社会治安秩序。

(六)“市霸”:盘踞在商贸集市、批发市场、车站码头、旅游景区等场所,欺行霸市、强买强卖、收取保护费、进场费;垄断经营、强揽工程、打压竞争对手,扰乱市场正常经营秩序。

(七)其他:其他危害社会安全稳定的涉黑涉恶违法犯罪线索。

二、举报要求

(一)举报人应尽量提供被举报人的姓名(绰号)、住址、主要违法犯罪事实及物证、书证、录音录像等相关证据材料。

(二)举报人对检举、揭发、提供线索的真实性负责,不得虛构和夸大事实,不得故意捏造事实诬告陷害他人。

三、举报奖励

凡检举、揭发黑恶犯罪线索经查证属实的,公安机关将按照相关规定予以奖励。

四、举报保障与渠道

(一)举报保障:鼓励实名举报,公安机关将严格保密举报人信息,依法保障举报人、被害人、证人合法权益;对打击报复举报人的,一经查实从严惩处。

(二)举报渠道:信件举报或当面举报:海南省琼中黎族苗族自治县公安局刑事侦查大队,邮政编码:572900;受理电话:0898-86230110,受理时间:法定工作日。

黑恶势力为社会公敌,扫黑除恶事关万家安宁。持续深化扫黑除恶工作,守护群众切身利益、维护社会长治久安。期待社会各界同心同行、积极参与,共筑平安防线,共建法治和谐家园。

特此通告。


琼中黎族苗族自治县公安局

2026年4月21日


来源:刑事侦查大队 平安琼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