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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城市“更新”,为生活“更美” | 市住建局召开《苏州市城市更新条例》立法工作专家论证会

2024/04/22 3.3k 阅读 404 点赞

4月17日

市住建局组织召开

《苏州市城市更新条例》

(以下简称《条例》)

立法工作专家论证会

    专家组组长原江苏省人大法工委主任王腊生,组员原市人大法工委主任陈巧生;苏州国家历史文化名城保护研究院院长夏健;启迪设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总裁查金荣;苏州九城都市建筑设计有限公司总建筑师张应鹏等5名法律、规划、设计、名城保护方面的专家出席会议。市人大环资工委、市人大法工委、市司法局、市资规局等相关负责同志参加会议。


    会议就《条例》立法工作中是否考虑增设绿色和环保、是否考虑增设关于结构安全的相关支持政策、如何更精准的表述历史建筑和传统民居的价值、如何更为合理的调整部分章节和条款顺序等方面进行了论证。

    《条例》是苏州市人大2024年立法计划正式项目,经过前期的反复修改,现架构、流程、条款等方面已较为完整。会上,市住建局汇报了《条例》出台的背景和前期相关工作,对章节设置和条款内容进行了详细的解读,同时对现在还存在问题或争议部分向专家进行了说明;市司法局强调《条例》是涉及多个专业领域的地方性法规,有其特殊性和复杂性;市人大环资工委强调了本次立法的重要性,要多向相关领域专家请教,根据本次论证会的意见再优化完善;市人大法工委从立法技术层面对具体条款的设置进行了指导。

    专家组表示《条例》架构完整,条文内容充实,可操作性强,起草工作较为扎实,基本贴合苏州城市更新工作开展需求。专家论证组组长王腊生对《条例》表示了充分肯定,苏州作为全省第一个起草城市更新条例的城市,要做好引领作用,《条例》内容要体现率先性、引领性、创新性、有效性和特色性,还提出了要处理好合法性与创新性、一般性与特殊性、职权性和协同性、多规性和衔接性、指导性与强制性的关系。同时,更要做好市民愿望与政府需求的衔接,自主更新与政府主导等之间的关系。

    下一步,市住建局将根据本次专家论证会要求,结合前期对各地各部门、实施主体和居民座谈征求的意见,进一步做好修改完善工作,争取起草一部管用、实用的“良法”,以高质量立法助力苏城高质量城市更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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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 (2)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