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市委、市政府要求,确保方便快捷地为广大人民群众提供优质服务,听取社会各界对公积金工作的建议意见,认真落实主动服务、创新服务、尽责服务、高效服务、廉洁服务,有效增强群众和企业对住房公积金的“感受度、满意度、信任度”。现将本中心的便民服务承诺予以公开,接受社会和市民的监督。
一、服务内容
市民通过“12345”便民服务中心各类电话、网上邮件、短信息方式提出的涉及住房公积金中心职责的咨询、建议、投诉、举报问题进行及时有效的处理,并在承诺时限内答复市民。
咨询服务:单位在住房公积金开户、缴存等方面的业务;职工对提取、贷款等相关政策及业务的咨询,包括业务办理所需条件、资料、具体办事流程等。
查询服务:单位、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情况及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账户查询。
投诉与建议服务:
1.群众对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工作人员服务的投诉;
2.群众对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工作的建议意见;
3.职工对单位不缴(少、欠缴)住房公积金等违规行为的投诉。
二、服务时限
1.常规业务咨询类问题,一般由便民中心直接回复,或者在工作时间通过“三方通话”的形式由我中心回复;
2.特殊情况的政策解答、服务咨询等,以工单形式交我中心办理的,在3日内处理完毕答复便民中心;
2.特殊情况的政策解答、服务咨询等,以工单形式交我中心办理的,在3日内处理完毕答复便民中心;
3.举报投诉类的问题,在7个工作日内反馈初步处理结果并将初步处理意见答复便民中心;
4.建议类的问题,在7个工作日内答复便民中心;
5.及时处办好便民中心交办的工单,对无法解决的问题,说明原因,作好解释工作。
4.建议类的问题,在7个工作日内答复便民中心;
5.及时处办好便民中心交办的工单,对无法解决的问题,说明原因,作好解释工作。
苏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便民服务办理时限
(以小时为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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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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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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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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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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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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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公积金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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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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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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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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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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