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事档案作为个人经历的记载,有着不容忽视的重要性,未及时归档造成档案材料不齐全,可能会影响你的入职、晋升、退休……
市民邵先生在工龄认定时发现,其人事档案中缺少1991年7月至1994年6月在某高校的工作材料,导致这段工作经历无法被证明。苏州人社部门档案室接到求助后,与邵先生联系了解相关情况,并主动对接高校,找到了原始材料。最终,邵先生的工龄认定问题得以解决。
人事档案是个人政治面貌、学习经历和工作经历的记录,也是人事管理和服务的依据。平时工作生活中用到档案的情形可不少:参加考录招聘、办理政审考察、申报职称评审、核定社保待遇等情形都需要档案材料作为依据!
然而人事档案并非一成不变,它与每个人的人生轨迹紧密相连,随着个人经历的变化档案材料也在不断增多。因此,我们需重视人事档案材料的补充工作,本人或工作单位应及时将反映政治面貌、工作经历、教育培训、职业资格、职称等材料,以及工作变动中形成的劳动合同、企业录用手续等材料,主动移交人事档案保管机构。
到底哪些材料需要归档?归档业务如何申请?有哪些注意点?下面由人社君为大家一一解答!
1.常见的归档材料
(1)学历学位材料:高等教育各学历层次的学籍材料包括毕业生登记表、成绩单等,非全日制的还须提供《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学位认证报告》或《学位在线验证报告》等;国(境)外学历应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2)评(聘)专业技术职称(职务)、职业(任职)资格材料:包括《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职业资格考试合格人员登记表》《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等。
(3)党、团组织建设工作中形成的材料:包括《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入团志愿书》《中国共产党入党志愿书》《入党申请书》《转正申请书》及其他发展培养过程中形成的材料。
(4)工作经历材料:包括劳动(聘用)合同、解除(终止)劳动关系证明以及单位出具的年度考核表等工作证明材料。
(5)其他符合《干部人事档案材料收集归档规定》(中组发〔2009〕12号)归档范围及要求的材料。

流动人员人事档案主要内容和分类
2.归档业务办理流程
申请材料
(1)本人归档
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归档材料原件。
(2)委托他人归档
代办人有效身份证件、委托人有效身份证件复印件及委托书、归档材料原件。
(3)单位集中归档
经办人员有效身份证件、单位介绍信、归档材料原件。
办理途径
本人、代办人或单位经办人员携申请材料至全市各公共就业人才服务机构现场办理。

苏州市各级公共就业人才服务机构的地址和联系方式如下:

温馨小贴士:
(1)归档材料应为办理完毕的正式材料。材料内容应对象明确、齐全完整、文字清楚、内容真实、填写规范、手续完备。
(2)归档材料应为原件,特殊情况需用复印件存档的,必须注明复制时间,并加盖材料制作单位公章或所在单位组织(人事)部门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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