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人民政府,曲靖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市直各委、办、局:

市人民政府决定:

宁通显 任曲靖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副主任(试用期一年);

缪志兴 任曲靖市第一中学副校长(管理六级,试用期一年);

刘  婷 任曲靖应用技术学校副校长(管理六级,试用期一年);

龙正洪 免去曲靖市第二中学校长(管理五级)职务;

代  伟 不再保留副处级领导待遇;

何  刚 不再保留副处级领导待遇。

曲靖市人民政府

2026年1月12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