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1133020400294040XK/2026-00117
主题分类:城市规划
发布机构:市自然资源规划局(市海洋局、市林业局)
发文日期:2026-01-21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公开范围:面向全社会

关于印发《宁波市“通则式”村庄规划管理规定操作办法(试行)》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6-01-26 16:50浏览次数: 信息来源: 市自然资源规划局(市海洋局、市林业局)

甬自然资规规〔2026〕1号

文件有效性:有效
规范性文件登记号:ZJBC63-2026-0001

各区(县、市)资规局,市局机关各处室、局属各事业单位:

《宁波市“通则式”村庄规划管理规定操作办法(试行)》已经局长办公会会议审议通过,现予以印发,请认真组织实施。

宁波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6年1月21日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宁波市“通则式”村庄规划管理规定编制和管理,根据《浙江省国土空间规划条例》《自然资源部办公厅关于乡村地区“通则式”规划技术管理规定编制要求的通知》(自然资办发〔2025〕13号)《浙江省自然资源厅中共浙江省委 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深化“千万工程”提升乡村地区规划管理水平的通知》(浙自然资规〔2024〕8号)《浙江省“通则式”村庄规划管理规定工作指引(试行)》(浙自然资函〔2024〕61号)及相关政策文件,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工作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本市行政区域内“通则式”村庄规划管理规定(以下简称“通则”)的编制、审批、实施、评估调整和监督检查。“通则”已批复的区(县、市),其实施、评估调整和监督检查,执行本规定。

第三条 “通则”适用范围内开展符合条件的乡村公共设施、公益事业建设、农村村民住宅建设、使用存量建设用地的农村一二三产融合项目建设的,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可以依据“通则”开展规划建设管理、核发规划许可证。

第二章 编制与审批

第四条 “通则”一般以县为单元,由区(县、市)自然资源主管部门组织编制,或以特定功能园区为单元,由功能园区委员会组织编制,有条件地区也可以乡镇为单元,由乡镇人民政府组织编制。

第五条 “通则”的编制应遵循严守底线、以人为本、保护优先、节约集约、因地制宜、公众参与的原则。

第六条 “通则”的编制应按照《浙江省“通则式”村庄规划管理规定工作指引(试行)》要求执行,主要包括规划总则、控制线传导、指标管控、分区准入、建设指引、实施监督等内容。

第七条 区(县、市)自然资源主管部门根据实际需要,通过组织召开技术审查会议、专家评审会、部门联合会审会议等形式,对“通则”草案进行技术审查论证。

第八条 “通则”报送审批前,组织编制机关应当依法将“通则”草案予以公示,并采取论证会、听证会或者其他方式征求专家和公众的意见,公示期限不少于30日,法律法规和国家政策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九条 组织编制机关应将请示文件、编制成果、审查意见、公众意见及采纳情况等其他有关材料一并报县(市)人民政府批准或者由市人民政府授权的区人民政府批准。

第十条 经依法批准的“通则”应当在三十日内依法向社会公布并纳入宁波市国土空间规划“一张图”实施监督信息系统。区(县、市)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应及时向相关村庄提供“通则”的底线管控和引导要求等规划管理内容,并鼓励村民自治组织将规划管理内容纳入“村规民约”。

第十一条 组织编制机关应将经批准的“通则”成果、批准文件、审查意见及采纳情况、征求意见及采纳情况等材料及时整理归档。

第三章 实施管理

第十二条 根据《浙江省“通则式”村庄规划管理规定工作指引(试行)》,“通则”的实施分为直接依据“通则”作出规划许可和需补充编制重点地块图则后作出规划许可两种情形。申请材料和许可办理流程按照《宁波市乡村建设规划许可管理规定》(甬自然资规规〔2024〕4号)执行。

(一)直接以“通则”作为规划许可依据的项目由建设单位或者个人持相关申请材料向区(县、市)自然资源主管部门或由受区(县、市)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委托的镇(乡)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提出许可办理申请。

区(县、市)自然资源主管部门或受委托的镇(乡)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应根据规划要求一览表和“通则”相关管控内容审查申请材料,审查通过后核发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

(二)需补充编制重点地块图则后作出规划许可的项目,建设单位或者个人应当按照重点地块图则编制建设工程设计方案,并持相关申请材料向区(县、市)自然资源主管部门提出许可办理申请,经区(县、市)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审查通过后核发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

第十三条 重点地块图则的编制参照以下要求:

(一)编制要求。区(县、市)自然资源主管部门结合项目需求组织编制重点地块图则,内容包括地块基本情况、上位规划传导落实情况和规划设计要求,并根据村庄特色提出引导性风貌管控要求。

(二)编制流程。

1、技术审查:区(县、市)自然资源主管部门根据实际需要开展技术审查论证,形成技术审查意见单。

2、公示:重点地块图则草案,区(县、市)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应当按照有关规定予以公示,充分征求和听取村民的意见。公示期限不少于10日。

3、入库:重点地块图则公示结束后,区(县、市)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应将图则成果提交宁波市国土空间规划“一张图”实施监督信息系统进行备案。

(三)已编制的重点地块图则应作为附图纳入规划要求,根据建设项目的任务要求,重点地块图则可以与规划要求融合编制。

第十四条 依据“通则”实施的乡村建设项目,应及时纳入村庄建设用地规模台账管理表。区(县、市)自然资源主管部门以乡镇为基本单元,将“通则”实施后的村庄建设用地规模变化纳入台账核算,市自然资源主管部门通过宁波市国土空间规划“一张图”实施监督信息系统实施台账监督管理。

第十五条 依据规划预留指标落地实施的乡村建设项目,应及时纳入规划预留指标管理表。根据分区准入规则一览表,确需选址在村庄建设边界外的项目,可以通过规划预留指标落地建设。区(县、市)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应以行政区为基本单元,做好规划预留指标使用情况统计。

第四章 评估调整

第十六条 “通则”批准后,各地应根据实施情况适时开展评估调整,因乡村地区开发保护利用需要,以及区(县、市)人民政府认定的其他情形确需修改“通则”的,应当按照原审批程序组织修改、报批。

第十七条 “通则”修改不能突破县乡级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确定的强制性内容、约束性指标,确需调整的,必须按照法定程序先修改相应层级的国土空间总体规划。

第十八条 适用范围调整。“通则”适用范围经区(县、市)人民政府批准后纳入宁波市国土空间规划“一张图”实施监督系统。“通则”实施后,适用范围内新编制的村庄规划(详细规划)经依法批准、成果入库后,“通则”适用范围自动更新,“通则”不再适用。

第十九条 各地应高度重视乡村地区建设管理,相关部门应结合乡村实际积极完善规划要求一览表中暂未明确规划要求的农村村民住宅、公共服务设施、基础设施等项目建设要求。“通则”实施后,区(县、市)自行制定的建设标准和规划要求,经区(县、市)人民政府认定后,区(县、市)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应及时更新规划要求一览表。

第五章 监督检查

第二十条 各级人民政府应按“通则”明确的管控要求,严格规范各类乡村建设行为,加强“通则”全过程的监督检查,及时发现并依法纠正违法不当行为。监督检查情况和处理结果应当依法公开。

第二十一条 自然资源主管部门要充分运用信息化手段,依托宁波市国土空间规划“一张图”实施监督信息系统强化跟踪管理,开展监督评估。

第六章 附 则

第二十二条  本规定自公开发布之日起30日后施行,有效期一年。

附件:1.宁波市“通则式”村庄规划管理规定成果汇交要求

             2.宁波市“通则式”村庄规划管理规定重点地块图则数据提交规范

             3.宁波市“通则式”村庄规划管理规定重点地块图则示例

             4.宁波市“通则式”村庄规划管理规定“一张图”流程


附件1

宁波市“通则式”村庄规划管理规定成果汇交要求

一、成果汇交规范

(一)汇交内容

成果汇交文件为电子成果数据1份,包括全套规划成果和数据库成果。

表1 《XX“通则式”村庄规划管理规定》成果汇交清单

序号

文件名称

格式

备注

1

批复文件

pdf


2

规划文本(含附表)

pdf

附表包括村庄规划管理核心指标表、分区准入规则一览表、村庄规划许可依据一览表、规划要求设置要求一览表、村庄建设用地规模台账管理表

3

规划图件

jpg

图件包括通则适用范围图、县(市、区)域管控图则、分镇(街、片区、行政村等)管控图则

4

附件

pdf

技术审查会议、专家评审会、部门联合会审会议等形式的审查意见及采纳情况;规划公示材料及公众意见采纳情况等

5

数据库

File Geodatabase


6

组织编制单位认为需要上报的其他材料



(二)格式要求

1.栅格文件:主要包括规划图件,采用jpg文件格式,分辨率要求300dpi以上,名称按照“行政区代码+行政区名称+序号+图件名称.jpg”的规则命名。

2.文档文件:主要包括规划文本(含附表)、请示文件、部门意见及采纳情况、规划公示材料及公众意见采纳情况、审议意见及采纳情况、批复文件等,采用pdf文件格式,名称按照“行政区代码+行政区名称+文件名称.pdf”的规则命名。

3.数据文件:采用File Geodatabase 格式,名称按照“行政区代码+行政区名称+“通则式”村庄规划管理规定数据库.gdb”的规则命名。数据统一采用“国家2000平面坐标”和1985国家高程基准。涉密数据按照保密规定使用和管理。

4.文件组织结构:电子成果数据以文件夹形式组织,相应数据存储到相应的文件夹下,文件夹按照“行政区代码+行政区名称”的命名规则,文件存放要求如下:

“1 数据库”:存放数据库;

“2 文档文件”:存放请示文件、规划文本(含附表)、附件以及其他材料;

“3 栅格文件”:存放全套规划图件。

二、数据库成果要求

(一)坐标系统与数据格式

坐标系统采用“国家2000平面坐标”,中央经线取120度,投影使用CGCS2000_3_Degree_GK_CM_120E。数据库成果文件格式采用File Geodatabase格式。数据库中面积字段均需填写图斑椭球面积。

(二)数据库结构定义

1、空间要素组织管理

宁波市“通则式”村庄规划管理规定数据库采用分层的方法进行组织管理,图层名称、几何特征及属性表名的描述见表1。

表1 “通则式”村庄规划数据库要素图层

序号

图层名称

几何特征

属性表名

约束条件

备注

1

通则适用范围

TZSYFW

M


注:约束条件取值:M(必选)、C(条件必选)、O(可选)。

2、空间要素属性数据结构

表2 “通则”适用范围(属性表名:TZSYFW)

序号

字段名称

字段

代码

字段

类型

字段

长度

小数

位数

值域

约束

条件

备注

1

标识码

BSM

Char

18



M


3

行政区代码

XZQDM

Char

12



M

见注1

4

行政区名称

XZQMC

Char

100



M

见注1

5

面积

MJ

Double


2

>0

M

单位:平方米

6

备注

BZ

Char

255



O


注1:村级行政区代码在乡镇级行政区代码的基础上扩展3位,即:县级行政区划代码+乡镇级行政区划代码+村级行政区划代码,村级行政区名称直接采用村名称。本标准中未作特殊备注,行政区代码和行政区名称皆按照村级行政区规则填写。


附件2

宁波市“通则式”村庄规划管理规定重点地块图则数据提交规范

本提交要求适用于宁波市“通则式”村庄规划管理规定

重点地块图则,汇交材料为矢量空间数据,坐标系统采用“2000国家大地坐标系(CGCS2000)”,采用“高斯-克吕格投影”国家标准分带;高程采用“1985国家高程基准”。

一、文件材料:

(1)矢量数据:采用gdb文件格式。文件名称按“行政区+所属乡镇+行政村+地块名称+重点地块图则.gdb”的规则命名;

(2)PDF文件:以PDF文件格式提交重点地块图则最终成果,文件以“行政区+所属乡镇+行政村+地块名称+重点地块图则.pdf ”命名;

二、数据要求:

质检的矢量数据清单包括以下要素图层,图层名称、几何特征及属性表名的描述见表1,空间要素属性数据结构见表2-表11。

表1 重点地块图则要素图层

序号

图层名称

几何特征

属性表名

约束

条件

备注

1

重点地块图则出图范围

ZDDK_XMFW

M


2

规划用地红线

ZDDK_DK

M


3

建筑退界线

线

ZDDK_JZTJX

M


4

地块主要出入口

ZDDK_DKZYCRK

M


5

城市安全设施

ZDDK_SSFH_CSAQSS

C


6

道路交通设施

ZDDK_SSFH_DLJTSS

C


7

基础教育设施

ZDDK_SSFH_JCJYSS

C


8

社会服务设施

ZDDK_SSFH_SHFWSS

C


9

市政基础设施

ZDDK_SSFH_SZJCSS

C


10

地下空间可利用最大水平范围线

ZDDK_DXDKSPFW

C


11

地下空间水平利用范围超出地表

用地范围示意

ZDDK_DXSPCCFW

C


12

地下空间建筑物退界线

线

ZDDK_DXJZTJX

C


表2 重点地块图则出图范围属性结构描述表

(属性表名: ZDDK_XMFW)

序号

字段名称

字段

代码

字段

类型

字段

长度

小数

位数

值域

约束 条件

备注

1. 

地块编号

DKBH

Char

200



M


2. 

所属分局

SSFJ

Char

50



M


3. 

地块范围面积

DKMJ

Double

38

8


M

单位:平方米

4. 

组织编制单位

ZZBZDW

Char

200



M


5. 

委托编制单位

WTBZDW

Char

200



M


6. 

项目负责人

XMFZR

Char

50



M


7. 

编制时间

BZSJ

Date




M


8. 

审批时间

SPSJ

Date




M


9. 

备注

BZ

Char

255



O


10. 

规划类型

GHLX

Char

50



M


注:约束条件指该字段取值的约束条件,“M”表示必填、“C”表示条件必填、“O”表示可填。 下同。

表3 规划用地红线属性结构描述表(属性表名: ZDDK_DK)

序号

字段名称

字段代码

字段类型

字段长度

小数 位数

值域

约束 条件

备注

1

行政区代码

XZQDM

Char

12



M

见注1

2

行政区名称

XZQMC

Char

100



M

见注1

3

所属详规单元名称

DYMC

Char

100



M


4

地块编号

DKBH

Char

20



M

见注7

5

用地代码

YDDM

Char

20



M

见注8

6

用地性质

YDXZ

Char

100



M


7

混合用地性质代码

HHYDXZDM

Char

20



M

见注2

8

混合用地性质

HHYDXZ

Char

100



M

见注2

9

混合用地比例

HHYDBL

Char

100



O


10

用地面积

YDMJ

Double

15

2

>0

M

单位:平方米

11

容积率上限

RJLSX

Double

15

2

≥0

M

见注3

12

容积率下限

RJLXX

Double

15

2

≥0

M

见注3

13

建筑密度上限

JZMDSX

Double

15

2

≥0

M

单位:%,见注3

14

建筑密度下限

JZMDXX

Double

15

2

≥0

M

单位:%,见注3

15

建筑高度上限

JZGDSX

Double

15

2

≥0

M

单位:米,见注3

16

建筑高度下限

IZGDXX

Double

15

2

≥0

M

单位:米,见注3

17

绿地率上限

LDLSX

Double

15

2

≥0

M

单位:%,见注3

18

绿地率下限

LDLXX

Double

15

2

≥0

M

单位:%,见注3

19

主要出入口方向

ZYCRKFX

Char

50



M


20

其他管控要求

QTGKYQ

Char

255



C

见注4

21

备注

BZ

Char

255



C

见注5

22

竖向标高

SXBG

Char

20



O


注1: 按照村级行政区规则填写。村级行政区代码在乡镇级行政区代码的基础上扩展3位,

即:县级行政区划代码+乡镇级行政区划代码+村级行政区划代码,村级行政区名称直接采用村名称。

注2:单一用地性质的,值与用地代码保持一致;混合用地性质的,填写其主要用地性质所对应的用地代码。

注3:不设上限的填写“9999”,不设下限的填写“0”。

注4:填写风貌、退线、出入口位置(ESWN)等其他管控要求。

注5:配套公共设施等。

注6:如70/30。

注7:无地块编号的,如城市道路用地(S1)填写“_ ”。

注8:用地代码、用地性质参照《国土空间调查、规划、用途管制用地用海分类指南》。用地代码填写6位,代码不足6位的,在原代码后面用“0”补足。

表4 建筑退界线属性结构描述表(属性表名: ZDDK_JZTJX)

序号

字段名称

字段

代码

字段

类型

字段

长度

小数

位数

值域

约束

条件

备注

1

地块编号

DKBH

Char

200



M


2

退让距离

TRJL

Double

38



O


表5 地块主要出入口属性结构描述表(属性表名: ZDDK_DKZYCRK)

序号

字段名称

字段

代码

字段

类型

字段

长度

小数

位数

值域

约束 条件

备注

1. 

出入口方向

CRKFX

Char

200



M


2. 

地块编号

DKBH

Char

200



O


3. 

设施类别

SSLB

Char

20



M


4. 

旋转角度

XZJD

Double

38

8


O


表6 城市安全设施属性结构描述表(属性表名: ZDDK_CSAQSS)

序号

字段名称

字段

代码

字段

类型

字段

长度

小数

位数

值域

约束 条件

备注

1. 

地块编号

DKBH

Char

200



C


2. 

设置形式

SZXS

Char

20



O


3. 

规划建设动态

GHJSDT

Char

20



O


4. 

设施级别

SSJB

Char

20



O


5. 

设施类别

SSLB

Char

50



C


6. 

设施名称

SSMC

Char

20



C


7. 

用地面积

YDMJ

Double

38

8


O

单位:平方米

8. 

建筑面积

JZMJ

Double

38

8


O

单位:平方米

9. 

设施规模

SSGM

Char

50



O


10. 

备注

REM

Char

200



O


表7 道路交通设施属性结构描述表(属性表名: ZDDK_ DLJTSS)

序号

字段名称

字段

代码

字段

类型

字段

长度

小数位数

值域

约束条件

备注

1. 

地块编号

DKBH

Char

200



C


2. 

设置形式

SZXS

Char

20



O


3. 

规划建设动态

GHJSDT

Char

20



O


4. 

设施级别

SSJB

Char

20



O


5. 

设施类别

SSLB

Char

50



C


6. 

设施名称

SSMC

Char

20



C


7. 

用地面积

YDMJ

Double

38

8


O

单位:平方米

8. 

建筑面积

JZMJ

Double

38

8


O

单位:平方米

9. 

设施规模

SSGM

Char

50



O


10. 

备注

REM

Char

200



O


表8 基础教育设施属性结构描述表(属性表名: ZDDK_JCJYSS)

序号

字段名称

字段

代码

字段

类型

字段

长度

小数

位数

值域

约束

条件

备注

1. 

地块编号

DKBH

Char

200



C


2. 

设置形式

SZXS

Char

20



O


3. 

规划建设动态

GHJSDT

Char

20



O


4. 

设施级别

SSJB

Char

20



O


5. 

设施类别

SSLB

Char

50



C


6. 

设施名称

SSMC

Char

20



C


7. 

用地面积

YDMJ

Double

38

8


O

单位:平方米

8. 

建筑面积

JZMJ

Double

38

8


O

单位:平方米

9. 

设施规模

SSGM

Char

50



O


10. 

备注

REM

Char

200



O


表9 社会服务设施属性结构描述表(属性表名: ZDDK_SHFWSS)

序号

字段名称

字段

代码

字段

类型

字段

长度

小数

位数

值域

约束 条件

备注

1. 

地块编号

DKBH

Char

200



C


2. 

设置形式

SZXS

Char

20



O


3. 

规划建设动态

GHJSDT

Char

20



O


4. 

设施级别

SSJB

Char

20



O


5. 

设施类别

SSLB

Char

50



C


6. 

设施名称

SSMC

Char

20



C


7. 

用地面积

YDMJ

Double

38

8


O

单位:平方米

8. 

建筑面积

JZMJ

Double

38

8


O

单位:平方米

9. 

设施规模

SSGM

Char

50



O


10. 

备注

REM

Char

200



O


表10 市政基础设施属性结构描述表(属性表名: ZDDK_SZJCSS)

序号

字段名称

字段

代码

字段

类型

字段

长度

小数

位数

值域

约束 条件

备注

1. 

地块编号

DKBH

Char

200



C


2. 

设置形式

SZXS

Char

20



O


3. 

规划建设动态

GHJSDT

Char

20



O


4. 

设施级别

SSJB

Char

20



O


5. 

设施类别

SSLB

Char

50



C


6. 

设施名称

SSMC

Char

20



C


7. 

用地面积

YDMJ

Double

38

8


O

单位:平方米

8. 

建筑面积

JZMJ

Double

38

8


O

单位:平方米

9. 

设施规模

SSGM

Char

50



O


10. 

备注

REM

Char

200



O


表11 地下空间可利用最大水平范围线属性结构描述表

(属性表名: ZDDK_DXDKSPFW)

序号

字段名称

字段

代码

字段

类型

字段

长度

小数

位数

值域

约束

条件

备注

1. 

地块编号

DKBH

Char

200



C


2. 

主要出入口方向

ZYCRKFX

Char

50



O


3. 

利用功能

LYGN

char

1000



C


4. 

建筑面积

JZMJ

Double

38

8


O

单位:平方米

5. 

竖向深度

SXSD

char

1000



C


表12 地下空间水平利用范围超出地表用地范围示意属性结构描述表(属性表名: ZDDK_DXSPCCFW)

序号

字段名称

字段

代码

字段

类型

字段

长度

小数

位数

值域

约束

条件

备注

1. 

地块编号

DKBH

Char

200



C


2. 

退让距离

RTJL

Double

38



O


3. 

用地面积

YDMJ

Double

38

8


C

单位:平方米

4. 

竖向深度

SXSD

char

1000



C


表13 地下空间建筑物退界线属性结构描述表

(属性表名: ZDDK_ DXJZTJX)

序号

字段名称

字段

代码

字段

类型

字段

长度

小数

位数

值域

约束

条件

备注

1. 

地块编号

DKBH

Char

200



C


2. 

退让距离

RTJL

Double

38



O


图片2.png

附件4 “通则式”村庄规划管理“一张图”流程

图片1.png

文件原文:关于印发《宁波市“通则式”村庄规划管理 规定操作办法(试行)》的通知.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