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贡三部门联合征集制售假劣肉制品线索 守护群众“舌尖上的安全”
通告明确十类违法犯罪线索征集重点,涵盖畜禽养殖、屠宰加工、流通销售、餐饮消费等全环节:畜禽养殖环节中,非法添加兴奋剂、激素类、抗生素类禁用兽药,水产养殖中非法使用消毒剂,以及违法使用“瘦肉精”等禁止使用的非食用物质、注水注药或注入其他物质、不按规定对病死畜禽进行无害化处理等行为被列为重点。同时,收购、贮存、销售、加工病死畜禽和病害畜禽产品,未经定点从事生猪屠宰、未依法索取查验检疫证明、非法买卖伪造合格证明,以及加工销售未经检验检疫或走私入境冻品肉等行为也在征集范围内。
此外,未经许可从事肉制品生产加工的黑窝点、黑作坊,加工中掺杂掺假、以次充好或用其他肉类冒充牛羊驴鹿肉制品,生产经营添加非食用物质、农兽药残留超标或超范围使用添加剂的肉类产品,以及餐饮单位采购来源不明肉类、制售假冒肉制品、非法使用亚硝酸盐等行为,均被纳入线索征集范畴。其他涉及假劣肉制品的违法犯罪线索亦可举报。
通告强调,举报人需如实提供违法犯罪时间、地点、对象等信息,鼓励附上照片、视频等证据材料。相关部门将严格保护举报人隐私,对恶意举报、诬告陷害或打击报复行为依法追责。对查证属实的重大线索或协助破案的举报,将按有关规定给予奖励。
群众可通过电话拨打市公安局110、市农业农村局(0813)8204131、市市场监管局12315等方式举报。对群众举报线索逐一核查,对违法犯罪行为“零容忍”,全力守护群众“舌尖上的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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