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吉林省环保督察反馈问题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认真做好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整改销号工作的通知》(〔2018〕13号)要求,现将吉林通化陆港经济开发区关于第二轮吉林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反馈问题十、十一)整改情况进行公示。
  公示时间:2025年12月9日-2025年12月16日。公示期间如有异议,请联系通化市生态环境局吉林通化陆港经济开发区分局。
  联系人:郝卓然
  联系电话:0435-5807571
通化市生态环境局吉林通化陆港经济开发区分局
2025年12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