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吉林省贯彻落实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报告整改方案》要求,现将吉林通化陆港经济开发区关于第二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整改任务问题十三整改情况进行公示(具体内容详见附件)。
  以上问题均已完成整改。
  特此公示。
  公示时间:2025年12月9日-2025年12月16日。公示期间如有异议,请联系通化市生态环境局吉林通化陆港经济开发区分局。
  联系人:郝卓然
  联系电话:0435-5807571
通化市生态环境局吉林通化陆港经济开发区分局
2025年12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