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孜藏族自治州人民政府
关于印发《甘孜州推动落实大规模设备更新和
消费品以旧换新实施方案》的通知
(甘府发〔2024〕9号)
各县(市)人民政府,州级各部门,省属行政企事业单位,州属企事业单位:
现将《甘孜州推动落实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甘孜藏族自治州人民政府
2024年6月27日
甘孜州推动落实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
以旧换新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推动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的决策部署,按照《四川省推动落实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实施方案》(川府发〔2024〕10号)要求,结合甘孜实际,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中央经济工作会议、中央财经委员会第四次会议和省委财经委员会第六次会议部署,统筹扩大内需和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坚持市场为主、政府引导,坚持标准引领、有序提升,结合优势产业提质倍增、“智改数转”等重点工作,实施设备更新、消费品以旧换新、回收循环利用、标准提升“四大行动”,促进生态绿色低碳优势产业发展,大力促进先进设备生产应用,提升先进产能,扩大有效投资,释放消费潜力,因地制宜加快发展新质生产力,推动高质量耐用消费品更多进入居民生活,为甘孜州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支撑。
到2027年,工业、农业、建筑、交通、教育、文旅、医疗等领域设备投资规模较2023年增长25%以上;重点行业主要用能设备能效基本达到节能水平,环保绩效达到A级水平的产能比例大幅提升,规模以上工业企业数字化研发设计工具普及率、关键工序数控化率达到全省平均水平。建设报废汽车拆解项目,报废汽车回收量、废旧家电回收量较2023年增长20%,资源循环利用链条基本建成。
二、突出重点领域,实施设备更新行动
(一)以大规模技术改造推动工业领域设备更新改造。
分类施策推进重点行业产线升级改造。鼓励医药、食品等行业更新升级设计验证、测试验证、工艺验证、分析检验等设备;加快生产、用能、物流仓储等领域低效设备更新和自动化升级,重点推动矿业采选等行业无人化设备;水泥、砖瓦等行业更新大断面隧道窑、自动焙烧、高效篦冷机等先进工艺设备;酒行业更新酿造、贮存、罐装包装、立体仓库等设备。实施制造业“增品种、提品质、创品牌”行动,推动工业设计、产品创新等扩大新产品供给,支持瞄准国内外先进标准和标杆企业质量指标等实施升级改造。〔责任单位:州经济信息化局,州发展改革委、州科技局、州生态环境局、州国资委、州市场监管局。逗号前为牵头单位,下同;各项任务均需各县(市)贯彻落实,不再单独列出〕
协同推进制造业“智改数转”与设备更新。将智能化改造数字化转型作为推进新型工业化的重要突破口,深入实施规模以上工业企业“智改数转”行动,力争到2027年规上工业企业实现全覆盖。支持龙头骨干企业带动中小企业更新信息技术集成应用设备,加快研发、生产、管理等多流程业务数字化协同。聚焦生产作业、仓储物流、质量管控等重点环节,扩大数控机床、工业机器人、智能物流装备等应用规模。推动建设智能工厂,推动工艺参数、工业质检、供应链优化等核心环节智能化升级。强化普惠性“上云用数赋智”服务。推动第五代移动通信(5G)、高速光网等新型网络基础设施广泛覆盖,加快建设高性能智算中心和算力调度平台。〔责任单位:州经济信息化局,州发展改革委、州科技局、州国资委、州通信发展办、铁塔甘孜分公司〕
大力推进环保技改和安全技改。更大力度推动高能耗高排放设备和存在安全隐患设备能换快换、应换尽换。对照能效标准限期,到2027年,逐年淘汰低效设备,推动锅炉、电机、变压器等重点用能设备更新换代,推广应用能效二级及以上节能设备。落实强制性清洁生产审核要求,加大工业企业污染防治设备改造力度。加强先进适用安全设备推广应用,强化安全诊断、综合执法,依法依规淘汰老旧化工装置等重点领域落后设备。〔责任单位:州经济信息化局,州发展改革委、州生态环境局、州应急管理局、州市场监管局等〕
强化供需对接拉动设备更新。支持农特产品加工、清洁能源电力等优势产业标志性产品及其关键配套产品提升质量。积极发挥清洁能源、文化旅游、农特产品等行业龙头企业牵引作用,推动产业链延链补链协同改造,带动相关配套企业更新改造升级。建立设备更新改造服务机制和供需平台,借助社会组织、专家智库等机构专业能力,开展技术改造综合诊断和指导服务,形成需求清单,搭建设备更新需求平台。〔责任单位:州经济信息化局,州发展改革委、州生态环境局、州农牧农村局、州文化广电旅游局等〕
推进能源发电设备更新和技术改造。科学有序推进大中型水电站、抽水蓄能电站、光伏及风能发电站设备更新和技术改造;稳步提升资源循环利用水平,因地制宜推进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及焚烧发电;支持发展可再生能源制氢,加快培育氢能“制储输用”产业链。围绕国家重要清洁能源基地建设目标,以“能源之州”为抓手,全面摸排建成投产及在建的电站的设备更新和技术改造需求及计划。到2025年,确保能源发电站设备更新和技术改造达到全省平均水平,清洁能源装机达3000万千瓦。到2035年,确保能源发电站设备更新和技术改造达到全省先进水平,清洁能源装机达6400万千瓦。〔责任单位:州发展改革委,州经济信息化局等〕
推进集中供暖设备更新和技术改造。合理开发利用地热源、超低温空气源热能,将地热资源转换为电力、集中供暖等资源优势。持续推动康定、色达、石渠、理塘、稻城等县(市)城市集中供暖工程设备更新和技术改造,确保绿色电能高效集约使用。到2025年,确保我州集中供暖设备更新和技术改造达到全省平均水平,力争实现城镇集中供暖面积达到400万平方米。〔责任单位:州住房城乡建设局,州发展改革委、州经济信息化局〕
加快构建新型智能电网系统。加速电力设施增容,加快建立风、光、水电等新能源有序接入、储能配额和最大消纳机制,加快构建新型智能电网系统。以“两江一河”水风光一体化清洁可再生能源示范基地建设为重点,提升清洁能源汇集能力,加快建设巴塘、叶巴滩、硬梁包水电站等500千伏送出工程。加快建设川渝特高压交流工程。有序推动送出工程建设设备更新和技术改造,增强电力输送通道智能化调解能力,增强清洁能源大规模外送能力。加快构建多能互补、智能调解的坚强输配电体系,积极推动电力通道向电力负荷中心电网拓展融入,力争清洁能源输送能力、配套电网系统设备及技术水平与建成装机及发展需求相匹配。〔责任单位:州发展改革委,州经济信息化局,国网甘孜供电公司〕
推进能源消费结构低碳化。发挥清洁能源资源优势,通过设备更新和技术改造,推动能源消费结构调整,从工业生产、交通运输、农牧业生产到商业消费、餐饮消费、家庭生活,加快推动清洁能源电能替代工作,形成清洁、安全、高效的新型能源消费体系。深入开展节约型机关、绿色学校、绿色商场等创建行动,引导和鼓励市民购买节能、可再生利用产品,培养低碳消费习惯。〔责任单位:州发展改革委,州经济信息化局、州交通运输局、州农牧农村局、州商务合作局、州机关事务局、国网甘孜供电公司〕
(二)加快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领域设备更新。
推进市政基础设施设备更新改造。以供水、供暖、供氧、供气、污水处理、环卫、城市生命线工程、安防等为重点,分类推进更新改造。有序推进各县(市)自来水厂老旧管道及加压调蓄供水设施设备升级改造。持续实施城镇生活污水和城乡生活垃圾处理设施建设,重点推进城镇排水管网雨污分流改造、生活污水收集管网建设、环卫设施设备更新、既有垃圾填埋、焚烧处理设施改造升级等工作。加强各县(市)地下管网规划建设管理工作,全面推动地下管网、桥梁隧道、窨井盖等城市生命线安全工程建设,配套传感器、传输网络、管理平台等软硬件设施。加快重点公共区域和道路老旧视频监控设备更新升级。〔责任单位:州住房城乡建设局,州发展改革委、州公安局、州交通运输局、州数据局〕
推进老旧小区设备更新改造。结合城市更新、房屋抗震加固等工作,因地制宜推进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实施老旧小区电梯更新改造工作,开展既有老旧小区隐患排查。综合考虑群众意愿、可安装条件等因素,推进既有住宅电梯增设,完善既有住宅使用功能。科学制定改造方案,加快推动建筑领域节能降碳,全面开展城镇既有建筑摸底调查,建立建筑节能降碳改造项目储备库,推进城镇既有建筑节能改造。〔责任单位:州住房城乡建设局,州发展改革委、州公安局、州应急管理局〕
推进城乡建设管理低碳化。以数字甘孜建设为契机,推动城市信息平台、智能市政、智慧城管、智慧社区、智慧交通等基础建设,实施城市污水、垃圾、供水、供暖、供氧、供气等市政基础设施智能化改造,加快智慧城市建设。到2025年,城镇建成区绿化覆盖率达到25%以上。〔责任单位:州住房城乡建设局,州委社会工作部、州发展改革委、州交通运输局、州林草局、州市场监管局、州数据局等〕
加快提升建筑能效水平。积极推动既有建筑节能节水改造,提升屋顶排水、外墙保温等功能。加强绿色建筑设计质量、施工图审查质量、绿色建筑验收、绿色建筑运营管理,实现由“图上绿”到“建成绿”的转变。率先在政府机关、学校、医院等公共建筑执行绿色建筑标准,鼓励引导各景区新建游客服务中心、星级酒店等按绿色建筑标准建设,推动公共建筑能耗监测和统计分析。持续推广装配式建筑。到2025年,城镇新建建筑中绿色建筑面积占比达到100%。〔责任单位:州住房城乡建设局,州教育体育局、州生态环境局、州文化广电旅游局、州卫生健康委、州机关事务局〕
加快优化建筑用能结构。推动建筑用能电气化和低碳化,逐步提高城镇建筑可再生能源替代率。积极推进“供气、供氧、供暖”绿色电力综合利用。开展高海拔地区公共机构集中供氧供暖试点,建成色达县城镇集中供暖项目、理塘县城市供暖建设项目、稻城县城市供暖工程、稻城县亚丁村宜居供氧工程、色达县公共服务场所供氧试点工程等项目。到2025年,基本满足海拔 3200 米以上城镇公共服务机构供暖供氧需求。到2030年,基本满足海拔2900米以上城镇公共服务机构供暖供氧需求。〔责任单位:州住房城乡建设局,州发展改革委、州卫生健康委〕
(三)支持交通运输设备和老旧农业机械更新。
推进道路运输设备转型。支持新增和更新城市公交车、出租车优先采用新能源汽车,鼓励中小型营运客车更新为新能源汽车。加快淘汰国三及以下排放标准营运类柴油货车,加快淘汰高污染、高耗能的老旧车辆。推进城市绿色货运配送示范工程,加快物流园区立体仓储和信息化平台建设,提高装卸搬运、调度指挥等设施智能化水平。推进运输装备“油转电”,探索氢能交通运输工具的使用,鼓励货运公司向轻型货物运输靠拢,大力发展绿色货运组织模式,积极开展多式联运方式探索,推广道路运输装备标准化、厢式化、轻型化等货车。〔责任单位:州交通运输局,州经济信息化局、州生态环境局、州商务合作局〕
支持老旧农业机械升级。持续开展农机报废更新补贴、农机化发展综合奖补、新产品补贴试点工作,加快淘汰老旧及高耗能农业机械,大力推广大中型、智能化、复合式农机装备,优化农机装备结构,引导使用先进适用的农业机械,以“五良”融合为牵引,促进全州农业机械化水平全面升级。推动白玉县昌台牦牛良繁体系、色达县牦牛现代农业基地(养殖体系)等项目建设,因地制宜开展设备更新改造和数字化升级,全力打造甘孜、色达、石渠、德格、白玉、新龙6县牦牛产业园区,以差异化和小精特优为突破口,大力发展订单定制、溯源、智慧和可视云端农牧业。〔责任单位:州农牧农村局,州经济信息化局、州财政局、州市场监管局〕
(四)提升教育文旅医疗设备水平。
提升教育设备水平。稳步推动高等教育办学条件改善工程,将设备设施更新纳入高等教育办学条件改善工程范畴,有序推进科研院所、科研工作站等科研设备更新换代。积极推进实施职业教育办学条件达标工程,推动职业学校加快实训设施的更新换代,建设一批实践教学、社会培训、真实生产和技术服务功能的开放型区域产教融合实践中心和一批高水平实习实训基地。实施教育数字化战略,积极推进智慧教室建设。〔责任单位:州教育体育局,州发展改革委、州科技局〕
提升文旅设备水平。以“清单化”模式推进索道缆车、游乐设备、演艺设备等文旅设备更新提升。积极推进博物馆、考古遗址公园、非遗传承体验基地等文化旅游公共服务设施建设,完善旅游厕所、旅游标识标牌、自驾车营地、旅游咨询服务中心、智慧旅游等公共服务设施,提高旅游公共服务便利化、智能化水平。〔责任单位:州文化广电旅游局,州委宣传部、州发展改革委、州市场监管局〕
提升医疗设备水平。加强优质高效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建设,坚持资源共享与阶梯配置,分层次有计划推进医疗卫生机构装备和信息化设施迭代升级。实施医疗机构病房改造提升行动,补齐病房环境与设施短板。鼓励具备条件的医疗机构加快医学影像、放射治疗、远程诊疗等医疗装备更新改造。重点加强基层医疗设备更新换代和配置,推进各级医疗机构加强信息化升级改造,加快智慧医院和互联网医院建设。〔责任单位:州卫生健康委,州发展改革委等〕
三、聚焦主要产品,实施消费品以旧换新行动
(五)开展汽车以旧换新。
加大汽车以旧换新支持力度。进一步破除汽车流通体制机制障碍,促进汽车梯次消费、更新消费。组织汽车销售企业、金融机构、行业协会等联动推出报废(回收)补贴、旧车折价、新车补贴等组合政策,联动市场主体举办汽车以旧换新促销活动。〔责任单位:州商务合作局,州财政局、人行甘孜州分行、甘孜金融监管分局等〕
依法依规淘汰老旧汽车。严格执行机动车强制报废标准规定和车辆安全环保检验标准,摸清纳入淘汰的汽车底数,加快淘汰符合强制报废标准的老旧汽车。采取科学划定限行区域、强化路检路查、定期排放检验方式,加快淘汰老旧车辆。通过简化流程、开辟绿色通道等方式,积极便利车主办理老旧车报废注销业务。〔责任单位:州商务合作局,州公安局、州财政局、州生态环境局、州交通运输局〕
(六)开展家电产品以旧换新。
畅通家电更新消费链条。统筹用好县域商业建设行动资金,引导企业以县域为重点,改造提升家电销售、服务网点。实施“活动+场景+政策”三轮驱动,支持家电销售企业联合生产企业、回收企业积极参与全省以旧换新促销活动,通过政府支持、企业促销等方式,推动家电产品以旧换新。打造加快培育家电售后服务领跑企业,提升家电售后服务水平,完善家电售后服务相关标准体系,鼓励企事业单位积极参与相关标准的制修订工作。〔责任单位:州商务合作局,州财政局、州市场监管局〕
促进绿色智能家电消费。引导县(市)、鼓励企业对消费者购买绿色智能家电给予补贴。推进绿色智能优质家电下乡,加大对农村地区绿色智能优质家电产品供应。培育城镇绿色智能家电消费新场景,提升绿色智能家电消费体验。〔责任单位:州商务合作局,州财政局〕
(七)推动家装消费品换新。
推进家居适老化智能化改造。聚焦老年群体居家生活设施安全性、便利性和舒适性,以适老化改造为抓手,按照“一户一策”“一人一案”等原则,通过采取政府补贴、购买服务等方式,为特殊困难高龄、失能、残疾老年人家庭实施适老化改造,配备辅助器具和防走失装置等设施。鼓励发展康复辅助器具社区租赁服务,提升老年人生活自理能力和居家养老品质。〔责任单位:州民政局,州住房城乡建设局等〕
培育家装换新消费新模式。支持提取公积金建造、翻修、大修既有住房。鼓励企业打造体验式、沉浸式、互动式消费场景,通过用户案例分享、样板间虚拟展示等方式,开展线上推广和引流。组织发放家居焕新消费券,满足居民焕新家居、改造装修的需求。〔责任单位:州商务合作局,州住房城乡建设局、州市场监管局、州公积金管理中心〕
四、抓住关键环节,实施回收循环利用行动
(八)完善废旧产品设备回收网络。
创新废旧产品设备回收模式。完善废旧家电家具等再生资源回收体系,加快发展“换新+回收”物流体系和新模式,引导消费品生产、销售企业充分利用配送、装机等渠道发展逆向物流或与回收企业、有资质的拆解企业合作,实现上门“送新”、返程“收旧”。推动解决废旧家具等低值大件废弃物无人售、处理难问题。推行“互联网+回收”模式,鼓励运用手机APP、微信小程序等移动互联网媒介,构建线上预约、上门回收、绿色兑换、以旧换新、定制回收等多元化回收场景,推动回收行业线上线下协同发展,加强二手商品线上线下流通管理。〔责任单位:州商务合作局,州发展改革委、州经济信息化局、州财政局等〕
健全废旧产品设备回收网络。加大废纸、废塑料、废金属、废玻璃等可回收物资源化利用。推动废弃电器电子产品、报废汽车等废旧资源再生利用。鼓励废旧电子电器、废旧电池等领域回收企业与利用企业建立合作关系,促进回收与利用的有效衔接。推动布局建设与再生资源回收体量相匹配的绿色分拣中心,支持报废汽车回收拆解项目建设,引导相关企业采取自建、租赁、合作等方式,建立线上线下结合、便捷高效的报废汽车回收网络。加强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处理,合理布局回收网络,拓展多元回收渠道,打通回收拆解信息链条。〔责任单位:州商务合作局,州发展改革委、州财政局、州生态环境局、州住房城乡建设局、州机关事务局〕
(九)支持二手商品流通交易。
支持二手商品便利交易。持续推进二手车登记服务站建设,严格落实便利二手车交易登记管理各项措施,促进便利交易。加强计算机类、通讯类和消费类电子产品二手交易信息安全监管,防范用户信息泄露及恶意恢复。引导推动二手商品交易市场建设,完善交易诚信体系,加强交易平台、销售者、消费者、从业人员信用信息共享,规范二手商品流通秩序和交易行为。〔责任单位:州商务合作局,州发展改革委、州公安局、州交通运输局、州市场监管局、州数据局等〕
(十)提高废弃物资源化和再利用水平。
打造再生资源加工利用产业集群。积极争创资源循环利用基地试点示范建设,推进退役动力电池、光伏组件等新兴产业废弃物循环利用。按照晶硅光伏、动力电池等产品设备残余寿命评估,有序推进产品设备及关键部件梯次利用。支持招引动力电池企业实施电池回收利用,推动就地拆解、就地销售、就地利用。做好与产品碳足迹管理等工作的衔接协调。支持组建资源回收利用专业性公司,进一步畅通回收循环利用链条。〔责任单位:州发展改革委、州经济信息化局、州商务合作局、州市场监管局,州科技局、州财政局、州生态环境局、州国资委等〕
五、加强标准引领,实施标准提升行动
(十一)强化产品技术标准提升。
加快完善家电产品质量安全标准体系,大力普及家电安全使用年限和节能知识。加快升级消费品质量标准,制定消费品质量安全监管目录,严格质量安全监管。完善碳标签等标准体系,充分发挥标准引领、绿色认证、高端认证等作用。〔责任单位:州市场监管局,州发展改革委、州经济信息化局、州商务合作局、州应急管理局等〕
加强资源循环利用标准供给,贯彻执行手机、平板电脑等电子产品二手交易中信息清除方法国家标准和二手电子产品可用程度分级标准,引导二手电子产品经销企业建立信息安全管理体系和信息技术服务管理体系。加强质量标准、检验检疫、认证认可等国内国际衔接,大力提升重点检验检测行业能力水平。〔责任单位:州市场监管局,州经济信息化局、州生态环境局、州商务合作局等〕
六、强化政策要素保障
(十二)加大财税政策支持力度。
积极争取国家、省财政支持。积极争取中央、省预算内投资、中央专项资金、超长期特别国债等政策支持,强化重点领域设备更新、消费品以旧换新和废弃产品回收循环利用项目储备,推动重点设备更新改造项目纳入国家、省“盘子”。〔责任单位:州财政局、州发展改革委,州经济信息化局、州住房城乡建设局、州交通运输局、州商务合作局等〕
加大财政支持力度。优化完善州级财政政策,整合现有各类专项资金,统筹制定资金平衡方案。落实汽车、家电等领域耐用消费品以旧换新地方配套支持政策,联动各县(市)协同投入。引导撬动各类资金聚焦支持。持续用好促进消费“省22条”、进一步激发市场活力“省19条”政策措施,加快研究制定接续政策。用好用足农业机械报废更新补贴政策。进一步完善政府绿色采购政策,加大绿色产品采购力度。〔责任单位:州财政局,州发展改革委、州经济信息化局、州生态环境局、州住房城乡建设局、州交通运输局、州农牧农村局、州商务合作局等〕
落实用好税收支持政策。建立健全促进可再生能源规模化发展的价格形成机制。严格执行差别化电价、分时电价政策。严禁对高耗能、高排放、资源型行业实施电价优惠和财政补贴。依法落实企业购置用于环境保护、节能节水、安全生产等专用设备的投资额可按比例实行税额抵免政策。严格落实资源回收企业向自然人报废产品出售者“反向开票”措施,进一步畅通增值税抵扣链条。依托税收大数据,精准筛选符合相关优惠政策享受条件的纳税人,加强宣传辅导服务。〔责任单位:州财政局、州税务局,州发展改革委、州商务合作局等〕
(十三)优化金融支持。
运用再贷款政策工具,引导金融机构提高工商业节能降碳、工业智能化数字化转型、老旧农机具淘汰更新、交通运输、现代物流、快递等领域设备更新和技术改造的信贷投放,梳理项目清单和融资需求,组织融资对接活动。引导金融机构合理增加绿色信贷,加强对光伏、高原特色农牧业等领域的金融支持。强化财政金融政策互动,加大对传统产业在设备更新、技术改造、绿色转型发展等方面的资金支持。探索碳减排支持工具与金融产品有机融合,为绿色低碳项目提供长周期、优惠利率贷款支持。〔责任单位:州财政局、人行甘孜州分行、甘孜金融监管分局,州发展改革委、州经济信息化局、州科技局、州交通运输局、州农牧农村局等〕
(十四)加强要素保障。
加强企业技术改造项目用地保障,指导县(市)加大存量建设土地处置力度,通过处置存量建设土地按核算比例产生计划指标保障项目用地,计划指标确有不足的,年底根据全省计划指标结余情况,积极争取省级统筹调剂保障。对不新增用地、以设备更新为主的技术改造项目,简化前期审批手续。统筹区域内生活垃圾分类收集、中转贮存及再生资源回收设施建设,将其纳入公共基础设施用地范围,保障合理用地需求。对主要产品和重点用能设备能效达到先进水平的新建和技术改造项目,节能审查予以倾斜支持。〔责任单位:州发展改革委,州经济信息化局、州自然资源规划局,州住房城乡建设局等〕
(十五)强化创新支撑。
支持清洁能源龙头企业牵头建设高水平创新联合体,运用“揭榜挂帅”“赛马制”“定向委托”等科研项目组织方式,一体推进关键核心技术攻关、迭代应用、生态培育。围绕装备制造产业领域,梯度式布局建设一批中试研发平台,加快促进制造业科技成果转化和产业化。〔责任单位:州科技局,州发展改革委、州经济信息化局等〕
各县(市)、各部门要深刻认识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的重要意义,紧扣州委、州政府工作部署,完善工作机制,加强统筹协调,做好政策解读,营造推动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的良好社会氛围。各县(市)要成立工作专班,加强协同配合,强化上下联动,重大事项及时按程序请示报告。各有关部门要按照职责分工,积极对接省级行业部门行动方案和配套政策,坚决扛起推动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升级工作责任,切实增强各级领导干部推动绿色低碳发展的本领,制定落实举措,加强跟踪分析,推动各项任务落实落细。〔责任单位:州委组织部,州发展改革委、州经济信息化局、州商务合作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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