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道路交通秩序管理,改善汽车客运西站周边交通环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规定,沧州市公安交通警察支队一大队决定在以下路段(含机动车道和非机动车道)禁止停车(含临时停车),并通告如下:
一、新华路与迎宾大道交叉口东200米路段
二、迎宾大道与新华路交叉口北200米路段
对违者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条、《河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办法》第七十六条第一项的规定进行处罚。上述路段已安装电子监控设备,将于2020年01月10日进行抓拍,请广大驾驶员按照交通标志指示选择停车位置。
特此公告
沧州市公安交通警察支队一大队
2019年12月28日
(来源:沧州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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