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孜藏族自治州人民政府关于公布第批州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项目和代表性传承人名录的通知

府发〔2025〕3


各县(市)人民政府,州级各部门,省属行政企事业单位,州属企事业单位:

由各县(市)及保护单位申报的第批州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共376项)和代表性传承人(共1198人),已经州级专家评审通过和社会公示,现予以公布。

各县(市)和相关部门(单位)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非物质文化遗产法》《四川省非物质文化遗产条例》《甘孜藏族自治州非物质文化遗产条例》等法律法规规定坚持“保护为主、抢救第一、合理利用、传承发展”,扎实做好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全力推动优秀传统文化创造性转化和创新型发展,以及全州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传承和发展利用,更好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精神文化需求,为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新甘孜提供强大精神力量。

附件1.甘孜州第九批州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名录

   2.甘孜州第九批州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传承人名录

甘孜藏族自治州人民政府

2025714

附件:1、2.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