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切实减轻缴存人负担,大力提振消费能力,根据国家、省、市提振消费有关精神,我中心起草了《关于偿还公积金贷款代际互助的通知(征求意见稿)》。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如有意见建议,请于2025年4月16日前通过电子邮件(邮箱地址:gjjzx6@guiyang.gov.cn;联系电话:84727223;邮寄地址:贵州省贵阳市观山湖区贵州金融城7号楼贵阳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14层1402办公室。)方式反馈我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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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关于偿还公积金贷款代际互助的通知(征求意见稿).docx
贵阳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2025年4月2日
贵阳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关于偿还公积金贷款代际互助的通知
(征求意见稿)
各缴存人:
为切实减轻缴存人负担,大力提振消费能力,根据国家、省、市提振消费有关精神,现就偿还公积金贷款代际互助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定义
偿还公积金贷款代际互助,是指市公积金贷款借款人的父母、子女可提取本人公积金账户余额偿还该笔公积金贷款本息。
二、申请对象及条件
(一) 申请对象。
借款人及其配偶的父母和子女。
(二)申请条件。
申请提取时在本中心无未结清的公积金贷款。
三、提取方式
申请人可根据需要选择以下两种方式办理。
(一)一次性提取提前还贷。通过对冲方式提取申请人公积金账户余额直接冲抵全部或部分公积金贷款本息。
(二)按月委托提取。申请人与市公积金中心签订协议,委托市公积金中心在公积金贷款期限内,通过对冲方式按月自动提取申请人公积金账户余额直接冲抵公积金贷款本息。
四、提取额度
(一)一次性提取提前还贷的,提取总额不得超过贷款本息,提取后个人公积金账户内应保留不低于100元的余额。
(二)按月委托提取的,月提取总额不得超过当期还款本息之和,提取后个人公积金账户内应保留不低于100元的余额。
五、办理渠道
贵阳市公积金各服务网点、公积金社区服务站。
六、申请材料及办理流程
(一)申请材料。
1.提取申请人有效身份证明材料原件;
2.申请人与借款人关系证明材料。包括结婚证、居民户口簿、出生医学证明、独生子女证明或其他亲属关系证明材料原件。
(二)办理流程。
申请人通过贵阳市公积金各服务网点或社区服务站申请→提供申请材料→网点受理→按月自动提取签约或提取审批。
七、办理要求
1.申请一次性提取提前还贷的,应符合《贵阳市住房公积金借款合同》约定的提前还款条件及还款金额等要求。
2.申请人办理按月委托提取后申请公积金贷款的,应先申请终止该笔公积金贷款的委托提取按月对冲公积金贷款协议。
本通知自2025年 月 日起施行。政策执行期间,根据国家、省有关政策及时调整优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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