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阳市住房公积金提取业务清单
(2026年1.0版)
2026年1月
目录
一、偿还个人住房贷款提取
1.偿还合作银行商业住房贷款提取
2.偿还非合作银行商业住房贷款、异地公积金贷款提取
二、购买自住住房提取
1.购买商品住房(未办理产权证)提取
2.购买商品住房(已办理产权证)提取
3.购买二手自住住房提取
4.购买拆迁安置房提取
5.购买拍卖自住住房提取
6.参加单位集资建房或购买单位房改房提取
三、租住住房提取
四、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提取
五、补交土地收益金、经济适用住房土地出让金提取
六、老旧小区改造提取
七、离退休提取
八、终止劳动关系提取
九、到国外、港、澳、台地区定居提取
十、缴存人死亡提取
偿还合作银行商业住房贷款提取业务清单
一、申请对象
以合作银行商业住房贷款购买自住住房的缴存人及其配偶,以及共同购房人及其配偶。
二、提取方式
符合条件的缴存人及其配偶可选择以下任意一种方式办理:
(一)委托按月提取。缴存人与市公积金中心签订协议,在偿还住房贷款期间,委托市公积金中心按月将其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转入主贷人发贷银行账户内,用于偿还商业银行个人住房贷款本息。
(二)按年提取。采取预提方式,将申请人未来12个月的还贷金额(还款本息之和)转入主贷人或申请人本人银行账户内,用于偿还商业银行个人住房贷款本息。每次提取时间须间隔12个月(含)以上。
三、办理渠道、流程及办理材料
(一)线上
办理渠道:“贵阳公积金”APP、“贵阳公积金”微信公众号
办理流程:
1.委托按月提取。
“贵阳公积金”APP→业务大厅→商贷委扣签约
“贵阳公积金”微信公众号→个人中心→个人业务→业务办理→商贷委扣签约
2.按年提取。
“贵阳公积金”APP→业务大厅→商贷提取申请办理
“贵阳公积金”微信公众号→个人中心→个人业务→业务办理→商贷提取申请办理
办理材料:
(一)委托按月提取。适用于主贷人及其配偶办理,无需材料。
(二)按年提取。
1. 主贷人申请提取的无需资料;
2. 配偶申请提取的,提供结婚证原件;
3.共同购房人及其配偶首次申请提取的,提供商品房预(现)售合同备案登记表原件或不动产权证原件。
(二)线下
办理渠道:贵阳市公积金各服务网点、公积金社区服务站
办理流程:申请人携办理材料到中心各服务网点或社区服务站申请→提供办理材料→前台受理
办理材料:
1.提取申请人有效身份证明材料原件;
2.配偶申请提取的,提供结婚证原件;
3.共同购房人及其配偶首次申请提取的,提供商品房预(现)售合同备案登记表原件或不动产权证原件;
4.委托他人办理的,需提供受托人有效身份证明材料原件、经公证的授权委托书原件(缴存人通过“贵阳公积金”APP或“贵阳公积金”微信公众号进行委托授权的,不需提供授权委托书)。
四、办理要求
(一)同一套住房贷款提取顺序依次为主贷人、主贷人配偶、共同购房人、共同购房人配偶。需先提取主贷人公积金,不足部分再依次提取主贷人配偶、共同购房人、共同购房人配偶公积金。
(二)主贷人配偶或共同购房人及其配偶提取公积金的,应提供主贷人公积金缴存使用证明材料(提取凭证或使用“全国住房公积金公共服务”小程序、“亮码可办”等渠道核验主贷人缴存使用情况)。主贷人为贵阳市公积金中心缴存人或可通过中心业务系统数据联查的无需提供。
主贷人已办理委托按月提取的,其公积金账户余额加上未来12个月缴存额(以主贷人配偶向我中心申请提取时,主贷人当月缴存额计算),足以偿还该套住房贷款未来12个月还款本息的,主贷人配偶及其他共同购房人不得再办理该套住房贷款提取;不足以偿还的,主贷人配偶及其他共同购房人可依次提取,提取总额不超过不足部分。
主贷人未办理委托按月提取的,且提取额加上其提取时点的公积金账户余额不足以偿还该套住房贷款未来12个月还款本息的,主贷人配偶及其他共同购房人可依次提取,提取总额不超过不足部分。
(三)采取委托按月提取的,签约顺序依次为主贷人、主贷人配偶、共同购房人、共同购房人配偶,签约顺序即为委托提取顺序。所有提取人合计提取金额不得超过该笔住房贷款上月还贷金额(还款本息之和),包含上月正常还贷、提前部分还贷或结清金额。委托按月提取采取报账制,指借款人及其配偶每月先以自有资金偿还贷款本息,次月进行提取报账。
(四)主贷人已在市公积金中心办理委托按月提取,主贷人配偶、共同购房人及其配偶申请提取的,原则上应办理委托按月提取。
(五)按年提取的,所有提取人合计提取金额不得超过未来12个月还款本息之和。
(六)提前偿还住房贷款的,所有提取人合计提取金额不得超过贷款剩余本金,每次提取时间须间隔12个月(含)以上。提取公积金后,系统自动限制提取人公积金账户使用,提取的资金应于提取之日起30日内偿还发贷银行,并及时将提前还款凭证提交至贵阳市公积金中心,经中心审核提前还贷金额大于或等于所有提取人合计提取金额,方可解除提取人公积金账户限制 。
(七)主贷人配偶在线上渠道申请办理委托按月提取,系统未查询到婚姻状况的,申请人需携带相关资料到线下渠道办理。
五、办理时限
线上办理:符合提取规定条件的,24小时内予以办结(节假日顺延)。
线下办理:符合提取规定条件的,即时办结。
对缴存人提取行为的真实性有疑义的,应进行调查核实,并在3个工作日内作出准予提取或不准提取的决定(调查核实时间不包含在3个工作日内)。
六、注意事项
(一)缴存人办理提前偿还贷款的,可采取委托按月提取或预付制。其中:未办理委托按月提取的采取预付制,由市公积金中心直接将提取资金转入主贷人或申请人本人的银行账户。已办理委托按月提取的,采取报账制,由缴存人先以自有资金提前偿还贷款后,中心于次月将缴存人所偿还的贷款资金转入约定的银行账户;因个人原因需采取预付制的,应先申请终止委托按月提取,提取公积金偿还贷款后,于次月20日之后再次申请办理委托按月提取。
(二)中心查询结果与本人承诺不相符的,缴存人可自行提供真实有效的相关证明资料。
(三)提取金额不包括该套住房贷款逾期金额及罚息。
(四)目前本中心合作银行为贵阳市行政区域和贵安新区直管区建设银行、工商银行、中国银行、交通银行、农业银行、贵阳银行、中信银行、浦发银行、光大银行、招商银行、邮储银行、民生银行、贵阳农商银行、贵州银行、兴业银行、贵州乌当农商银行。数据合作银行为贵阳市行政区域和贵安新区直管区平安银行、华夏银行。
偿还非合作银行商业住房贷款、异地公积金贷款提取业务清单
一、申请对象
以非合作银行商业住房贷款、异地住房公积金贷款购买自住住房的缴存人及其配偶,以及共同购房人及其配偶。
二、提取方式
按年提取。采取预提方式,将申请人未来12个月的还贷金额(还款本息之和)转入主贷人或申请人本人银行账户内,用于偿还商业银行或异地公积金住房贷款本息。每次提取时间须间隔12个月(含)以上。
三、办理渠道、流程及办理材料
(一)线上
办理渠道:“贵阳公积金”APP、“贵阳公积金”微信公众号
办理流程:“贵阳公积金”APP→业务大厅→商贷提取申请办理
“贵阳公积金”微信公众号→个人中心→个人业务→业务办理→商贷提取申请办理
办理材料:
1.主贷人配偶、共同购房人配偶申请提取的,提供结婚证原件;
2.贷款机构出具的当前贷款余额及月还款情况的相关证明原件(对账单、还款计划表等,自出具之日起一个月内有效,须加盖贷款机构相关业务章);
3.同笔住房贷款主贷人或其配偶已提取过,共同购房人及其配偶首次申请提取的,上传商品房预(现)售合同备案登记表原件或不动产权证原件。
(二)线下
办理渠道:贵阳市公积金各服务网点、公积金社区服务站
办理流程:申请人通过中心各服务网点或社区服务站申请→提供办理材料→前台受理
办理材料:
1.提取申请人有效身份证明材料原件;
2.主贷人配偶、共同购房人配偶申请提取的,提供结婚证原件;
3.贷款机构出具的当前贷款余额及月还款情况的相关证明原件(对账单、还款计划表等,自出具之日起一个月内有效,须加盖贷款机构相关业务章。可现场通过贷款机构APP等官方线上渠道核验该笔贷款当前贷款余额及月还款情况的无需提供。);
4.同笔住房贷款首次申请提取的,提供借款合同原件,个人征信报告原件或通过贷款机构APP现场核验贷款信息;
5.共同购房人及其配偶首次申请提取的,提供商品房预(现)售合同备案登记表原件或不动产权证原件;
6.委托他人办理的,需提供受托人有效身份证明材料原件、经公证的授权委托书原件(缴存人通过“贵阳公积金”APP或“贵阳公积金”微信公众号进行委托授权的,不需提供授权委托书)。
四、办理要求
(一)同一套住房贷款提取顺序依次为主贷人、主贷人配偶、共同购房人、共同购房人配偶。需先提取主贷人公积金,不足部分再依次提取主贷人配偶、共同购房人、共同购房人配偶公积金。
(二)主贷人配偶或共同购房人及其配偶提取公积金的,应提供主贷人公积金缴存使用证明材料(提取凭证或使用“全国住房公积金公共服务”小程序、“亮码可办”等渠道核验主贷人缴存使用情况)。主贷人为贵阳市公积金中心缴存人或可通过中心业务系统数据联查的无需提供。
主贷人已办理委托按月提取的,其公积金账户余额加上未来12个月缴存额(以主贷人配偶向我中心申请提取时,主贷人当月缴存额计算),足以偿还该套住房贷款未来12个月还款本息的,主贷人配偶及其他共同购房人不得再办理该套住房贷款提取;不足以偿还的,主贷人配偶及其他共同购房人可依次提取,提取总额不超过不足部分。
主贷人未办理委托按月提取的,且提取额加上其提取时点的公积金账户余额,足以偿还该套住房贷款未来12个月还款本息的,主贷人配偶及其他共同购房人不得再办理该套住房贷款提取;不足以偿还的,主贷人配偶及其他共同购房人可依次提取,提取总额不超过不足部分。
(三)所有提取人合计提取金额不得超过未来12个月还款本息之和。
(四)提前偿还住房贷款的,采取预提方式办理,所有提取人合计提取金额不得超过贷款剩余本金,每次提取时间须间隔12个月(含)以上。提取公积金后,系统自动限制提取人公积金账户使用,提取的资金应于提取之日起30日内偿还发贷银行,并及时将提前还款凭证提交至贵阳市公积金中心,经中心审核提前还贷金额大于或等于所有提取人合计提取金额的,方可解除提取人公积金账户限制 。
(五)首次申请偿还住房贷款提取的,应通过线下渠道申请办理。
五、办理时限
线上办理:符合提取规定条件的,24小时内予以办结(节假日顺延)。
线下办理:符合提取规定条件的,即时办结。
对缴存人提取行为的真实性有疑义的,应进行调查核实,并在3个工作日内作出准予提取或不准提取的决定(调查核实时间不包含在3个工作日内)。
六、注意事项
(一)中心查询结果与本人承诺不相符的,缴存人可自行提供真实有效的相关证明资料。
(二)提取金额不包括该套住房贷款逾期金额及罚息。
购买新建商品住房(未办理产权证)提取业务清单
一、申请对象
以全款方式购买新建商品住房的缴存人及其配偶,以及共同购房人及其配偶。
二、提取方式
一次性提取。即每套住房只能提取一次,提取总额不超过房屋总价。
三、办理渠道、流程及办理材料
(一)线上
办理渠道:“贵阳公积金”APP、“贵阳公积金”微信公众号
办理流程:贵阳公积金”APP→业务大厅→购房提取申请办理
“贵阳公积金”微信公众号→个人中心→个人业务→业务办理→购房提取申请办理
办理材料:
1.购房人配偶、共同购房人配偶申请提取的,提供结婚证原件;
2.购房合同原件、商品房预(现)售合同备案登记表原件(合同备案登记表已包含购房人、共同购房人、具体房屋地址、用途、付款方式、购房时间、房屋总价、房款支付等信息的,可不提供购房合同原件);
3.购房收据原件。
(二)线下
办理渠道:贵阳市公积金各服务网点、公积金社区服务站
办理流程:申请人通过中心各服务网点或社区服务站申请→提供办理材料→前台受理
办理材料:
1.提取申请人有效身份证明材料原件;
2.购房人配偶、共同购房人配偶申请提取的,提供结婚证原件;
3.购房合同原件、商品房预(现)售合同备案登记表原件(合同备案登记表已包含购房人、共同购房人、具体房屋地址、用途、付款方式、购房时间、房屋总价、房款支付等信息的,可不提供购房合同原件);
4.购房收据原件。
5.委托他人办理的,需提供受托人有效身份证明材料原件、经公证的授权委托书原件(缴存人通过“贵阳公积金”APP或“贵阳公积金”微信公众号进行委托授权的,不需提供授权委托书)。
四、办理要求
(一)购买新建商品住房(未办理产权证)的,应当在购房合同签订之日起18个月内提出申请,每套住房只能提取一次,逾期不再办理,所有提取人提取总额不得超过房屋总价。
(二)提取住房公积金追加购房首付款或分期付款的,缴存人须已用自有资金支付了购房合同约定的首期购房款,应在签订购房合同之日起18个月内并在申请住房贷款前通过线下渠道申请办理,所有提取人提取总额不得超过未支付的剩余房款。对于所购住房为期房的,申请人提取的公积金应转入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账户;对于所购住房为现房的,提取的公积金应转入售房单位的银行账户。
(三)购房人与共同购房人(不包括夫妻或未成年子女)以按份共有购房的,应按所占份额提取。
五、办理时限
线上办理:符合提取规定条件的,24小时内予以办结(节假日顺延)。
线下办理:符合提取规定条件的,即时办结。
对缴存人提取行为的真实性有疑义的,应进行调查核实,并在3个工作日内作出准予提取或不准提取的决定(调查核实时间不包含在3个工作日内)。
六、注意事项
商品房买卖合同被撤销、解除或者确认无效的,提取人应在合同被撤销、解除或者确认无效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将提取的资金退回至本人公积金账户。对逾期拒不退回的,按照相关规定处理。
购买新建商品住房(已办理产权证)提取业务清单
一、申请对象
以全款方式购买新建商品住房并已办理不动产权证的缴存人及其配偶,以及共同购房人及其配偶。
二、提取方式
一次性提取。即每套住房只能提取一次,提取总额不超过房屋总价。
三、办理渠道、流程及办理材料
(一)线上
办理渠道:“贵阳公积金”APP、“贵阳公积金”微信公众号
办理流程:“贵阳公积金”APP→业务大厅→购房提取申请办理
“贵阳公积金”微信公众号→个人中心→个人业务→业务办理→购房提取申请办理
办理材料:
1.购房人配偶、共同购房人配偶申请提取的,提供结婚证原件;
2.不动产权证书原件;
3.完税(契税)证明原件。
(二)线下
办理渠道:贵阳市公积金各服务网点、公积金社区服务站
办理流程:申请人通过中心各服务网点或社区服务站申请→提供办理材料→前台受理
办理材料:
1.提取申请人有效身份证明材料原件;
2.购房人配偶、共同购房人配偶申请提取的,提供结婚证原件;
3.不动产权证书原件;
4.完税(契税)证明原件。
5.委托他人办理的,需提供受托人有效身份证明材料原件、经公证的授权委托书原件(缴存人通过“贵阳公积金”APP或“贵阳公积金”微信公众号进行委托授权的,不需提供授权委托书)。
四、办理要求
(一)购买新建商品住房的,应当在不动产权证书发证之日起18个月内提出申请,每套住房只能提取一次,逾期不再办理,所有提取人提取总额不得超过房屋总价。
(二)购房人与共同购房人(不包括夫妻或未成年子女)以按份共有购房的,应按所占份额提取。
五、办理时限
线上办理:符合提取规定条件的,24小时内予以办结(节假日顺延);
线下办理:符合提取规定条件的,即时办结。
对缴存人提取行为的真实性有疑义的,应进行调查核实,并在3个工作日内作出准予提取或不准提取的决定(调查核实时间不包含在3个工作日内)。
六、注意事项
商品房买卖合同被撤销、解除或者确认无效的,提取人应在合同被撤销、解除或者确认无效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将提取的资金退回至本人公积金账户。对逾期拒不退回的,按照相关规定处理。
购买二手自住住房提取业务清单
一、申请对象
以非按揭(全款)方式购买二手自住住房的缴存人及其配偶。
二、提取方式
一次性提取。即每套住房只能提取一次,提取总额不得超过房屋总价。
三、办理渠道、流程及办理材料
(一)线上
办理渠道:“贵阳公积金”APP、“贵阳公积金”微信公众号
办理流程:“贵阳公积金”APP→业务大厅→购房提取→购买二手房提取申请办理;
“贵阳公积金”微信公众号→个人中心→个人业务→业务办理→购房提取→购买二手房提取申请办理
办理材料:
1.购房人配偶申请提取的,提供结婚证原件;
2.过户后的不动产权证书原件;
3.完税(契税)证明原件。
(二)线下
办理渠道:贵阳市公积金各服务网点、公积金社区服务站
办理流程:申请人通过中心各服务网点或社区服务站申请→提供办理材料→前台受理
办理材料:
1.提取申请人有效身份证明材料原件;
2.购房人配偶申请提取的,提供结婚证原件;
3.过户后的不动产权证书原件;
4.完税(契税)证明原件。
5.委托他人办理的,需提供受托人有效身份证明材料原件、经公证的授权委托书原件(缴存人通过“贵阳公积金”APP或“贵阳公积金”微信公众号进行委托授权的,不需提供授权委托书)。
四、办理要求
(一)以非按揭(全款)方式购买二手房提取公积金的,应当在不动产权证书发证之日起6个月后18个月内提出申请,逾期不再办理提取。
(二)购房人与共同购房人(不包括夫妻或未成年子女)以按份共有购房的,应按所占份额提取。
(三)所有提取人提取总额不超过房屋总价。
五、办理时限
线上办理:符合提取规定条件的,24小时内予以办结(节假日顺延)。
线下办理:符合提取规定条件的,即时办结。
对缴存人提取行为的真实性有疑义的,应进行调查核实,并在3个工作日内作出准予提取或不准提取的决定(调查核实时间不包含在3个工作日内)。
购买拆迁安置房提取业务清单
一、申请对象
拆迁安置增购住房面积需要补差价的缴存人及其配偶。
二、提取方式
一次性提取。即每套住房只能提取一次,提取总额不超过拆迁安置协议约定的应补房屋差额。
三、办理渠道、流程及办理材料
(一)线上。适用于已全额支付应补房屋差额的提取申请。
办理渠道:可通过“贵阳公积金”APP、“贵阳公积金”微信公众号办理
办理流程:“贵阳公积金”APP→业务大厅→购房提取→购拆迁安置房提取申请办理
“贵阳公积金”微信公众号→个人中心→个人业务→业务办理→购房提取→购拆迁安置房提取申请办理
办理材料:
1.购房人配偶申请提取的,提供结婚证原件;
3.款项已付清且未办理不动产权证书的,提供拆迁安置协议原件、付款收据原件;
4.已办理不动产权证书的,提供不动产权证书原件、完税(契税)证明原件或税务机关出具的契税减免证明材料原件。
(二)线下
办理渠道:贵阳市公积金各服务网点、公积金社区服务站
办理流程:申请人通过中心各服务网点或社区服务站申请→提供办理材料→前台受理
办理材料:
1.提取申请人有效身份证明材料原件;
2.购房人配偶申请提取的,提供结婚证原件;
3.款项未付清的,提供拆迁协议原件;
4.款项已付清且未办理不动产权证书的,提供拆迁协议原件、付款收据原件;
5.已办理不动产权证书的,提供不动产权证书原件、完税(契税)证明原件或税务部门出具的契税减免证明材料原件。
6.委托他人办理的,需提供受托人有效身份证明材料原件、经公证的授权委托书原件(缴存人通过“贵阳公积金”APP或“贵阳公积金”微信公众号进行委托授权的,不需提供授权委托书)。
四、办理要求
(一)提取时限为拆迁安置补偿合同(协议)签订或者不动产权证书发证之日起18个月内提出申请,逾期不再办理提取。
(二)所有提取人提取总额不超过协议约定的应补房屋差额。
(三)拆迁单位与收款单位不一致且在拆迁协议中未明确收款账户情形的,需由拆迁单位出具收款账户情况说明。
五、办理时限
线上办理:符合提取规定条件的,24小时内予以办结(节假日顺延)。
线下办理:符合提取规定条件的,即时办结。
对缴存人提取行为的真实性有疑义的,应进行调查核实,并在3个工作日内作出准予提取或不准提取的决定(调查核实时间不包含在3个工作日内)。
购买拍卖自住住房提取业务清单
一、申请对象
以全款方式购买人民法院强制执行拍卖的自住住房的缴存人及其配偶。
二、提取方式
一次性提取。即每套住房只能提取一次,提取总额不超过房屋拍卖价。
三、办理渠道、流程及办理材料
(一)线上
办理渠道:“贵阳公积金”APP、“贵阳公积金”微信公众号办理
办理流程:“贵阳公积金”APP→业务大厅→购房提取→购买二手房提取申请办理
“贵阳公积金”微信公众号→个人中心→个人业务→业务办理→购房提取→购买二手房提取申请办理
办理材料:
1.购房人配偶申请提取的,提供结婚证原件;
3.过户后的不动产权证书原件;
4.完税(契税)证明原件;
5.人民法院拍卖房产相关资料(包括但不限于人民法院出具的网拍成交确认书)。
(二)线下
办理渠道:贵阳市公积金各服务网点、公积金社区服务站
办理流程:申请人通过中心各服务网点或社区服务站申请→提供办理材料→前台受理
办理材料:
1.提取申请人有效身份证明材料原件;
2.购房人配偶申请提取的,提供结婚证原件;
3.过户后的不动产权证书原件;
4.完税(契税)证明原件;
5.人民法院拍卖房产相关资料(包括但不限于人民法院出具的网拍成交确认书)。
6.委托他人办理的,需提供受托人有效身份证明材料原件、经公证的授权委托书原件(缴存人通过“贵阳公积金”APP或“贵阳公积金”微信公众号进行委托授权的,不需提供授权委托书)。
四、办理要求
(一)应当在不动产权证书发证之日起18个月内提出申请,逾期不再办理提取,所有提取人提取总额不超过房屋总价。
(二)购房人与共同购房人(不包括夫妻或未成年子女)以按份共有购房的,应按所占份额提取。
五、办理时限
线上办理:符合提取规定条件的,24小时内予以办结(节假日顺延)。
线下办理:符合提取规定条件的,即时办结。
对缴存人提取行为的真实性有疑义的,应进行调查核实,并在3个工作日内作出准予提取或不准提取的决定(调查核实时间不包含在3个工作日内)。
六、注意事项
(一)购买非法院强制执行拍卖的二手自住住房,按照购买二手自住住房提取业务清单办理。
(二)以按揭方式购买拍卖自住住房提取公积金的,按照偿还个人住房贷款相关提取业务清单办理。
参加单位集资建房、购买房改房提取业务清单
一、申请对象
参加单位集资建房或购买房改房的缴存人及其配偶。
二、提取方式
一次性提取。即每套住房只能提取一次,提取总额不超过房屋总价。
三、办理渠道、流程及办理材料
(一)线上
办理渠道:“贵阳公积金”APP、“贵阳公积金”微信公众号
办理流程:“贵阳公积金”APP→业务大厅→购房提取→集资建房或购房改房提取申请办理;
“贵阳公积金”微信公众号→个人中心→个人业务→业务办理→购房提取→集资建房或购房改房提取申请办理
办理材料:
1.购房人配偶申请提取的,提供结婚证原件;
3.购房合同(购房协议)或不动产权证书原件;
4.购房收据原件。
(二)线下
办理渠道:贵阳市公积金各服务网点、公积金社区服务站
办理流程:申请人通过中心各服务网点或社区服务站申请→提供办理材料→前台受理
办理材料:
1.提取申请人有效身份证明材料原件;
2.购房人配偶申请提取的,提供结婚证原件;
3.购房合同(购房协议)或不动产权证书原件;
4.购房收据原件。
5.委托他人办理的,需提供受托人有效身份证明材料原件、经公证的授权委托书原件(缴存人通过“贵阳公积金”APP或“贵阳公积金”微信公众号进行委托授权的,不需提供授权委托书)。
四、办理要求
(一)参加单位集资建房或购买单位房改房提取住房公积金的,须在购房行为发生之日起(以购房合同、购房协议或不动产权证书等相关资料为准)18个月内办理,逾期不再办理提取。
(二)所有提取人提取总额不超过房屋总价。
五、办理时限
线上办理:符合提取规定条件的,市公积金中心24小时内予以办结(节假日顺延)。
线下办理:符合提取规定条件的,即时办结
对缴存人提取行为的真实性有疑义的,应进行调查核实,并在3个工作日内作出准予提取或不准提取的决定(调查核实时间不包含在3个工作日内)。
租住住房提取业务清单
一、申请对象
在贵阳贵安无自有住房且租住商品住房、保障性租赁住房或公共租赁住房的缴存人及其配偶。
二、提取方式
按年提取,每年提取一次。
租住商品住房的,提取金额不超过中心公布的租房提取额度。
租住保障性租赁住房、公共租赁住房的,提取金额不超过12个月的房租总额。
三、办理渠道、流程及办理材料
(一)线上
办理渠道:“贵阳公积金”APP、“贵阳公积金”微信公众号
办理流程:“贵阳公积金”APP→业务大厅→租房提取→租住商品房/租住公租房/多子女家庭租房提取申请办理
“贵阳公积金”微信公众号→个人中心→个人业务→业务办理→租房提取→租住商品房/租住公租房/多子女家庭租房提取申请办理
办理材料:
1.租住商品住房的,非多子女家庭的无需材料。
2.多子女家庭租住商品住房的提供子女关系证明材料原件(包括但不限于户口簿、出生医学证明、收养证明材料或法院判决书等)。
3.租住保障性租赁住房或公共租赁住房的提供贵阳市保障性租赁住房合同或贵阳市公共租赁住房合同。
(二)线下
办理渠道:贵阳市公积金各服务网点、公积金社区服务站
办理流程:申请人通过中心各服务网点或社区服务站申请→提供办理材料→前台受理
办理材料:
1.租住商品住房的。
(1)提取申请人有效身份证明材料原件;
(2)多子女家庭的,提供子女关系证明材料原件(包括但不限于户口簿、出生医学证明、收养证明材料或法院判决书等)。
2.租住保障性租赁住房或公共租赁住房的。
(1)提取申请人有效身份证明材料原件;
(2)贵阳市保障性租赁住房合同或贵阳市公共租赁住房合同。
委托他人办理的,需提供受托人有效身份证明材料原件、经公证的授权委托书原件(缴存人通过“贵阳公积金”APP或“贵阳公积金”微信公众号进行委托授权的,不需提供授权委托书)。
四、办理要求
(一)提取申请人需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1.连续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满3个月;
2.本人及配偶在贵阳市行政区域及贵安新区直管区内无自有住房。
(二)租住商品住房的,单身(未婚或未再婚)缴存人每年提取金额不超过14400元;已婚缴存人家庭每年提取金额不超过20160元;多子女家庭每年提取金额不超过25920元。
(三)每次提取时间须间隔12个月(含)以上。
(四)申请人及配偶名下房产经人民法院判决已解除购房合同的,提供法院判决书。
(五)贵州省境内相关铁路单位公积金缴存职工租住住房提取需到铁路分中心咨询办理。
五、办理时限
线上办理:符合提取规定条件的,24小时内予以办结(节假日顺延)。
线下办理:符合提取规定条件的,即时办结。
对缴存人提取行为的真实性有疑义的,应进行调查核实,并在3个工作日内作出准予提取或不准提取的决定(调查核实时间不包含在3个工作日内)。
六、注意事项
(一)多子女家庭指养育两个及以上子女且至少一个子女未成年(未满十八周岁)的家庭,其中,有离异婚史的,按抚养权核定子女及未成年子女数量。
(二)中心查询结果与本人承诺不相符的,缴存人可自行提供真实有效的相关证明资料。
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提取业务清单
一、申请对象
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缴存人及其配偶。
二、办理方式
一次性提取。即每套住房只能提取一次,提取总额不超过已支付建造、翻建、大修房款。
三、办理渠道、流程及办理材料
(一)线上
办理渠道:“贵阳公积金”APP、“贵阳公积金”微信公众号
办理流程:“贵阳公积金”APP→业务大厅→购房提取→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提取申请办理;
“贵阳公积金”微信公众号→个人中心→个人业务→业务办理→购房提取→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提取申请办理
办理材料:
1.缴存人配偶申请提取的,提供结婚证原件;
2.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或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原件或房屋危险性鉴定为C级或D级的房屋安全鉴定报告原件;
3.建造、翻建、大修费用发票原件;
4.房屋所有权证书或不动产权证书原件(翻建或大修房屋提取时需提供)。
(二)线下
办理渠道:贵阳市公积金各服务网点、公积金社区服务站
办理流程:申请人通过中心各服务网点或社区服务站申请→提供办理材料→前台受理
办理材料:
1.提取申请人有效身份证明材料原件;
2.缴存人配偶申请提取的,提供结婚证原件;
3.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或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原件或房屋危险性鉴定为C级或D级的房屋安全鉴定报告原件;
4.建造、翻建、大修费用发票原件;
5.房屋所有权证书或不动产权证书原件(翻建或大修房屋提取提供);
6.委托他人办理的,需提供受托人有效身份证明材料原件、经公证的授权委托书原件(缴存人通过“贵阳公积金”APP或“贵阳公积金”微信公众号进行委托授权的,不需提供授权委托书)。
四、办理要求
(一)自相关审批文件批准之日起18个月内提出申请,同一套住房只能提取一次。
(二)所有申请人提取总额不得超过已实际支付的建造、翻建、大修房款。
五、办理时限
线上办理:符合提取规定条件的,24小时内予以办结(节假日顺延)。
线下办理:符合提取规定条件的,即时办结。
对缴存人提取行为的真实性有疑义的,应进行调查核实,并在3个工作日内作出准予提取或不准提取的决定(调查核实时间不包含在3个工作日内)。
补交土地收益金、经济适用住房土地出让金提取业务清单
一、申请对象
补交房改房土地收益金和补交经济适用住房土地出让金的缴存人及其配偶。
二、提取方式
一次性提取。即每套住房只能提取一次,提取总额不超过应补交土地收益金或土地出让金金额。
三、办理渠道、流程及办理材料
(一)线上
办理渠道:“贵阳公积金”APP、“贵阳公积金”微信公众号
办理流程:“贵阳公积金”APP→业务大厅→购房提取→补交土地收益金/补交土地出让金提取申请办理;
“贵阳公积金”微信公众号→个人中心→个人业务→业务办理→购房提取→补交土地收益金/补交土地出让金申请办理
办理材料:
1.缴存人配偶申请提取的,提供结婚证原件;
2.申请提取补交房改房土地收益金的,提供市、区房改部门提供的《补交土地收益金结算单》原件或《办理准入证审核表》原件;
3.申请提取补交经济适用住房土地出让金的,提供《贵阳市经济适用房补交土地出让金结算单》原件。
(二)线下
办理渠道:贵阳市公积金各服务网点、公积金社区服务站
办理流程:申请人通过中心各服务网点或社区服务站申请→提供办理材料→前台受理
办理材料:
1.提取申请人有效身份证明材料原件;
2.缴存人配偶申请提取的,提供结婚证原件;
3.申请提取补交房改房土地收益金的,提供市、区房改部门提供的《补交土地收益金结算单》原件或《办理准入证审核表》原件;
4.申请提取补交经济适用住房土地出让金的,提供《贵阳市经济适用房补交土地出让金结算单》原件;
5.委托他人办理的,需提供受托人有效身份证明材料原件、经公证的授权委托书原件(缴存人通过“贵阳公积金”APP或“贵阳公积金”微信公众号进行委托授权的,不需提供授权委托书)。
四、办理要求
(一)补交土地收益金的,每套住房只能提取一次,应当在《补交土地收益金结算单》或《办理准入证审核表》出具之日起至款项付清后18个月内办理,逾期不再办理提取,所有提取人提取总额不超过结算金额。
(二)补交土地出让金的,每套住房只能提取一次,应当在《贵阳市经济适用房补交土地出让金结算单》出具之日起18个月内办理,逾期不再办理提取,所有提取人提取总额不超过结算金额。
五、办理时限
线上办理:符合提取规定条件的,24小时内予以办结(节假日顺延)。
线下办理:符合提取规定条件的,即时办结。
对缴存人提取行为的真实性有疑义的,应进行调查核实,并在3个工作日内作出准予提取或不准提取的决定(调查核实时间不包含在3个工作日内)。
老旧小区改造提取业务清单
一、申请对象
自住住房已纳入贵阳市、贵安新区老旧小区改造项目库,且参与既有住宅加装电梯、公共部位维修、共用设施设备维修等老旧小区改造的缴存人及其配偶。
二、提取方式
一次性提取。每套住房涉及的每项住房消费行为只能提取一次,提取总额不得超过该住房个人实际直接出资金额。
三、办理渠道及流程
(二)线上
办理渠道:“贵阳公积金”APP、“贵阳公积金”微信公众号
办理流程:“贵阳公积金”APP厅→业务大厅→购房提取→城镇老旧小区改造申请办理
“贵阳公积金”微信公众号→个人中心→个人业务→业务办理→购房提取→城镇老旧小区改造申请办理
办理材料:
1.缴存人配偶申请提取的,提供结婚证原件;
2.不动产权证书或房屋所有权证、购房合同(协议)等房屋权属证明;
3.该套住宅产权人签订的改造项目(费用分摊)协议;4.个人实际直接支付的建设费用的有效凭证。
(二)线下
办理渠道:贵阳市公积金各服务网点、公积金社区服务站
办理流程:申请人通过中心各服务网点或社区服务站申请→提供办理材料→前台受理
办理材料:
1.提取申请人有效身份证明材料原件;
2.缴存人配偶申请提取的,提供结婚证原件;
3.不动产权证书或房屋所有权证、购房合同(协议)等房屋权属证明;
4.该套住宅产权人签订的改造项目(费用分摊)协议;5.个人实际直接支付的建设费用的有效凭证。
6.委托他人办理的,需提供受托人有效身份证明材料原件、经公证的授权委托书原件(缴存人通过“贵阳公积金”APP或“贵阳公积金”微信公众号进行委托授权的,不需提供授权委托书)。
四、办理要求
(一)应当在支付个人建设分摊费用后18个月内提出申请,所有提取人提取总额不得超过该套住房个人实际直接出资金额。
(二)本项提取采取报账制,缴存人家庭需先行支付建设分摊费用。
五、办理时限
线上办理:符合提取规定条件的,24小时内予以办结(节假日顺延)。
线下办理:符合提取规定条件的,即时办结。
对缴存人提取行为的真实性有疑义的,应进行调查核实,再根据核查结果在3个工作日内作出准予提取或不准提取的决定(调查核实时间不包含在3个工作日内)
离、退休提取业务清单
一、申请对象
已办理离、退休手续的缴存人。
二、提取方式
一次性销户提取。提取的同时注销个人公积金账户。
三、办理渠道、流程及办理材料
(一)线上
办理渠道:“贵阳公积金”APP、“贵阳公积金”微信公众号
办理流程:“贵阳公积金”APP→业务大厅→退休提取申请办理
“贵阳公积金”微信公众号→个人中心→个人业务→业务办理→退休提取申请办理
办理材料:
1.男性已满60周岁、女性已满55周岁的无需材料;
2.男性未满60周岁、女性未满55周岁的提供离、退休证或人社部门出具的退休审批表或组织部门出具的退休(退职)审核表原件。
(二)线下
办理渠道:贵阳市公积金各服务网点、公积金社区服务站
办理流程:申请人通过中心各服务网点或社区服务站申请→提供办理材料→前台受理
办理材料:
1.提取申请人有效身份证明材料原件;
2.男性未满60周岁、女性未满55周岁的,提供离、退休证或人社部门出具的退休审批表或组织部门出具的退休(退职)审核表原件。
3.委托他人办理的,需提供受托人有效身份证明材料原件、经公证的授权委托书原件(缴存人通过“贵阳公积金”APP或“贵阳公积金”微信公众号进行委托授权的,不需提供授权委托书)。
四、办理要求
(一)个人公积金账户为退休封存状态。
(二)申请人家庭在贵阳贵安尚有住房公积金贷款未结清的,其个人账户上的资金须优先用于偿还住房公积金贷款。
五、办理时限
线上办理:符合提取规定条件的,24小时内予以办结。
线下办理:符合提取规定条件的,即时办结。
对缴存人提取行为的真实性有疑义的,应进行调查核实,并在3个工作日内作出准予提取或不准提取的决定(调查核实时间不包含在3个工作日内)。
六、注意事项
若本中心公积金贷款主贷人公积金月缴存额大于公积金贷款月还款额,共同借款人符合离、退休提取条件的,共同借款人可办理销户提取业务。
终止劳动关系提取业务清单
一、申请对象
已终止劳动关系的缴存人。
二、提取方式
一次性销户提取。提取的同时注销个人公积金账户。
三、办理渠道、流程及办理材料
(一)线上
办理渠道:“贵阳公积金”APP、“贵阳公积金”微信公众号
办理流程:“贵阳公积金”APP→业务大厅→离职提取申请办理;
“贵阳公积金”微信公众号→个人中心→个人业务→业务办理→离职提取申请办理
办理材料:无需材料。
(二)线下
办理渠道:贵阳市公积金各服务网点、公积金社区服务站
办理流程:申请人到中心各服务网点和社区服务站申请→提供办理材料→前台受理
办理材料:
1.提取申请人有效身份证明材料原件。
2.委托他人办理的,需提供受托人有效身份证明材料原件、经公证的授权委托书原件(缴存人通过“贵阳公积金”APP或“贵阳公积金”微信公众号进行委托授权的,不需提供授权委托书)。
四、办理要求
(一)个人公积金账户离职封存时间满6个月且未建立新的劳动关系。
(二)申请人家庭在贵阳贵安尚有住房公积金贷款未结清的,其个人账户上的资金须优先用于偿还住房公积金贷款。
五、办理时限
线上办理:符合提取规定条件的,24小时内予以办结。
线下办理:符合提取规定条件的,即时办结。
对缴存人提取行为的真实性有疑义的,应进行调查核实,再根据核查结果在3个工作日内作出准予提取或不准提取的决定(调查核实时间不包含在3个工作日内)
六、注意事项
若本中心公积金贷款主贷人公积金月缴存额大于公积金贷款月还款额,共同借款人符合终止劳动关系提取条件的,共同借款人可办理销户提取业务。
到国外、港、澳、台地区定居提取业务清单
一、申请对象
到国外、港、澳、台地区定居,且不再缴存住房公积金的个人。
二、提取方式
一次性销户提取。提取的同时注销个人公积金账户。
三、办理渠道、流程及办理材料
办理渠道(线下):贵阳市公积金各服务网点、公积金社区服务站
办理流程:申请人到中心各服务网点或社区服务站申请→提供办理材料→前台受理
办理材料:
1.提取申请人有效身份证明材料原件;
2.公安部门批准的户口注销证明或出境登记卡(出境事由为定居)原件。
3.委托他人办理的,需提供受托人有效身份证明材料原件、经公证的授权委托书原件(缴存人通过“贵阳公积金”APP或“贵阳公积金”微信公众号进行委托授权的,不需提供授权委托书)。
四、办理要求
(一)个人公积金账户为封存状态。
(二)申请人家庭在贵阳贵安尚有住房公积金贷款未结清的,其个人账户上的资金须优先用于偿还住房公积金贷款。
五、办理时限
符合提取规定条件的,即时办结。对缴存人提取行为的真实性有疑义的,应进行调查核实,并在3个工作日内作出准予提取或不准提取的决定(调查核实时间不包含在3个工作日内)。
六、注意事项
若本中心公积金贷款主贷人公积金月缴存额大于公积金贷款月还款额,共同借款人符合到国外、港、澳、台地区定居提取条件的,共同借款人可办理销户提取业务。
缴存人死亡提取业务清单
一、申请对象
缴存人死亡或被宣告死亡的法定继承人或受遗赠人。
二、提取方式
一次性销户提取。提取的同时注销个人公积金账户。
三、办理渠道、流程及办理材料
办理渠道(线下):贵阳市公积金各服务网点、公积金社区服务站
办理流程:申请人通过中心各服务网点或社区服务站申请→提供办理材料→前台受理
办理材料:
(一)已故缴存人银行卡能正常使用的,提供以下材料:
1.提取申请人有效身份证明材料原件;
2.死亡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可通过中心业务系统数据联查的无需提供);
3.死亡缴存人银行卡号;
4.现场填写《贵阳市住房公积金提取承诺书》。
(二)已故缴存人银行卡不能正常使用的,提供以下材料:
1.提取人有效身份证明材料原件;
2.死亡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可通过中心业务系统数据联查的无需提供);
3.提取人为法定继承人的,提供与已故缴存人关系证明
原件;
4.提取人为受遗赠人的,提供经公证的遗嘱或人民法院判决书、裁决书原件;
5.提取人银行卡号;
6.现场填写《贵阳市住房公积金提取承诺书》。
四、办理要求
(一)已故缴存人公积金账户为封存状态。
(二)已故缴存人在贵阳贵安尚有住房公积金贷款未结清的,其个人公积金账户上的资金须优先用于偿还住房公积金贷款。
五、办理时限
符合提取规定条件的,即时办结。
六、注意事项
若本中心公积金贷款主贷人公积金月缴存额大于公积金贷款月还款额,共同借款人符合死亡提取条件的,共同借款人的公积金账户可办理销户提取业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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