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诉求留言诉求标题:废品收购站在小区内是否合法诉求时间:2026-04-13 09:45诉求内容: 吉林市船营区黄旗街,吉东托斯卡纳小区后有一家废品收购站,作业时产生噪音,还有囤积废品时间久了有很大异味,个人觉得距离居民楼过近,不应该在此处经营,希望搬走,请帮助解决。吉林市船营区黄旗街,吉东托斯卡纳小区后有一家废品收购站,作业时产生噪音,还有囤积废品时间久了有很大异味,个人觉得距离居民楼过近,不应该在此处经营,希望搬走,请帮助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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诉求回复回复部门:吉林市生态环境局回复时间:2026-04-13 15:10回复内容:非本单位职能,依据《吉林市再生资源回收管理办法》第四条 市商务主管部门是再生资源回收行业的主管部门。第九条 从事再生资源回收经营活动,必须符合市场主体登记条件,市场主体登记后,方可从事经营活动。建议向该问商务局和市场监督管理局反映该问题。(环保部门已多次进行噪声监测,结果均未超标)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