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内容盐城市人民政府2026/01/26盐城市 盐城市人民政府关于戚阳艳同志试用任职的通知 字体:[大 中 小]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盐城经济技术开发区、盐南高新区管委会,市各委、办、局,市各直属单位:经研究决定:戚阳艳同志任江苏省大丰麋鹿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理处副主任(试用期一年)。盐城市人民政府2026年1月27日(此件公开发布) 打印 关闭 相关标签政府类通知声明本文内容来自公开信息整理展示,具体以官方最新发布为准。如需办理或核验,请前往原始来源站点查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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