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总局鲁山县税务局文书送达公告

日期:2026-04-10     来源:国家税务总局平顶山市鲁山县税务局 字号: [] [] [] 下载本页

  蔡珊珊、成红霞、黄飞、鲁品、周安军:

  我局采取了直接送达、留置送达、邮寄送达等方式无法向你们送达《税务事项通知书(正式核定税款)》,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第一百零六条的规定,决定采取公告的方式进行送达。请你们看到本公告后主动到我局领取法律文书(地址:河南省鲁山县汇源办事处鲁平大道中段北侧鲁山县税务局;联系电话:0375-7233686)。自公告之日起满30日,即视为送达。

  特此公告

  附件:税务事项通知书(正式核定税款)主要内容

  国家税务总局鲁山县税务局

  2026年4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