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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发布2026年度全市小型水库大坝安全责任人和防汛责任人名单的公告

信息来源:鹤岗融媒 发布日期:2026-04-14 08:53
  为全面落实小型水库大坝安全责任制、防汛责任制,保障水库大坝运行安全和防汛度汛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水库大坝安全管理条例》《鹤岗市小型水库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按照《黑龙江省水利厅关于落实2026年水库大坝安全责任人和大中型水库水闸除险加固项目责任人的通知》(〔2026〕46号)要求,现将2026年度我市12座小型水库大坝安全“三个责任人”和防汛“三个责任人”名单(详见附件)予以公告。
  附件1:鹤岗市2026年度小型水库大坝安全责任人名单
    附件2:鹤岗市2026年度小型水库防汛“三个责任人”名单 

                            
                                                   鹤岗市水务局
                                                   2026年4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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